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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实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制
 
作者:贺晓雄 来源:县纪委监察局 阅览: 更新时间:2008-10-27 9:22:07

  近日,麻江县制定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在实施土地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致使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或者严重损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该办法予以过问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该办法具体对需要问责的情形、问责的程序、被追究人的陈述和申辩、问责的方式、调查人员违规的处理、施行日期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吴映璇    审核: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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