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麻府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残疾儿童家属自愿申请,各级残联严格审核,现有13名儿童符合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条件,救助补助标准为1.2万元/人,救助补助时间为10个月,现面向社会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与麻江县残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55-2621624。
麻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9日
(来源:麻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吴秀义,编辑:文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