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麻江县不动产(2022)00002号
戴永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麻江县杏山镇鄞州路南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证号为:麻国用(2012)第23号,用途:商服用地,面积:108.00平方米),现声明作废,并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自发布消息之日起算,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为权利人补发新证,原登记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江县官井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人:罗时勇,联系电话:0855-2269751、0855-2269761。
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3日
(来源: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审核:申乾敏 编辑:罗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