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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林业局关于执行全省“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黔林资函〔2021〕2号)和州林业局《关天商品材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备案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州林字〔2009〕21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批准贤昌镇新场村高坡组村民莫廷金、莫兴鸿位于该组小营山的低产林改造采伐申请,采伐林木面积6.72公顷,采伐蓄积162.44立方米,出材量81.7立方米。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林业局提出。林业局电话:0855-2623229,公示期7天: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林业局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准许采伐。
麻江县林业局
2022年1月4日
(来源:麻江县林业局,审核:张爱林,编辑:潘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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