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芒乡大开田村村规民约(草案)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以非法手段所得赃物一律没收,所造成的损失按当时物价赔偿。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民族团结,和谐美好村。
8、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爱护山林;维护村寨平安,遵纪守法,不得参加邪教组织,不聚集闹事,不非访,不涉黑、不涉恶,对造谣生事、村痞恶霸、偷抢拐骗、黄赌毒、早婚早育、包办买卖婚姻、抢婚、歪风邪气、邪教组织进行抵制,举报反映违法问题线索。
9、拒绝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不得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0、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11、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安全生产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7、不乘坐农用车辆、无牌无照车辆或超载车辆。
8、办理红白喜事要严格执行打招呼制度,向村委会备案。
9、严禁野外用火、焚烧秸秆等活动,严防火灾发生。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违反法律法规的组织。
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4、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要爱护村委各寨公共设施,保护绿化植物,落实门前“三包”政策,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家禽圈养粪土应定点堆放。
5、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6、主动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无不孝子女。
7、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对独居以及失独老人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邻里照顾;不吵架,不斗狠,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宅基地使用、山林田土管理等方面的矛盾。
8、坚持移风易俗,弘扬优秀民风民俗、家规族规,摒弃陈规陋习,正确处理婚姻家族和邻里关系;坚决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地方风气的行为;杜绝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和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抵制多要多占、游手好闲、“等靠要” 等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树立新时代新风尚。
四、公共设施管理
1、道路维护:不准侵占道路两侧和种植农作物或其它用途;不许再公路或寨道上设置障碍,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杂物影响通行。
2、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财物,不损毁、移动指示和警示标志,不准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和私人财物。
3、电力、电信设施:要爱护广播电视、电信、电力、路灯等线路设施,要按时交纳电费、维护费和收视费。
4、水利设施管理:要自觉维护本村界内的排污、灌溉、水沟、水渠,不得向沟里倒放垃圾、杂物,不准侵占沟坝沟岸,种植农作物和其他用途。
5、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要自觉维护卫生设施,生活垃圾要定点集中放置,不准乱堆乱倒,生产垃圾要自行处理,病死禽畜要按指定地点深坑焚埋,不准随意乱仍,不准贩买贩卖。
五、山林管理
1、严禁毁林开荒 ,未经批准,不准乱占地种植,违者处50-200元违约金,并责令退耕还林
2、在防火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烧炭、点烟、煮饭等明火行为。引起火灾者要赔偿损失,造成严重损失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乱砍林木,偷伐林木者,按《大开田村守山协议》进行惩罚。
4、承包耕种经营村集体山地,应按时交纳租金,并服从村委会规划。
5. 根据大开田村竹子产业项目规划,未经大开田村委批准,严禁本村以外人员到本村区域采集竹笋,违反者,将按毛竹5角钱每根、其他竹2角钱每根的价格赔偿。
六、土地资源管理
1、建房严格审批,村规建房需按规定逐级申报批准,方可动工兴建,提倡旧房改建、高层建筑节约用地,不得擅自违反规划、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损害四邻利益。
2水、矿资源属集体资源,要自觉管护,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占为私有。全体村民要自觉节约用水按时交纳水费,自来水不能作为生产性使用。
七、财物管理
1、村委会及计生协会要严格执行财物制度,村级财物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计生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按每月公开一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2、村委会不得向集体借款,不得公款私用。
3、承包租用集体土地、山林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时缴纳承包租金,违者村委会必须及时收回重新发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反村规民约所收的违约金,将其作为村财使用,不得挪用。
八、承担责任
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形,视情节轻重进行再次教育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
九、奖励
凡积极举报、检举、揭发有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并经查实,予以保密的同时奖励50—200元。
十、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审核:陈勇,来源:坝芒乡,编辑:大开田村 谢开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