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街道“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金竹街道“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5-16 10:58 字体:[]


金竹街道“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方面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化,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特制定我街道“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

街道党工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需严格按照三个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

1.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区域规划,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

2.本街道重要制度和规定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党的纪检、组织、宣传、民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4.本街道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重要事项。

5.街道党工委关于全年和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街道经济发展、社区建设管理、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及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措施等重要事项。

6.应当提交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科级(含副科级)干部的推荐。

2.街道科室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意见。

3.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4.其他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干部的推荐、任免和调动。

(三)重大项目安排

街道及各村(居)办公场所及活动场所等的建设完善。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本街道各项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

2.未列入经费预算、单项支出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运行的基本程序

1.有关股室、部门、村(居)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

2.主要领导对部门提出的事项进行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事项。

3.组织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4.在实施过程中,如对决定进行修改完善的,需重新提交党工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二)重要干部任免程序

1.民主推荐。组织召开街道职工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

2.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党工委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任免意向。

4.集体决议。召开党工委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5.公示。将集体决策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发展党员、人事变动、职称评定、奖惩、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推荐后备干部和股级干部任命公示时间不少于7至15天。

(三)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大额度资金支出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总额度和街道工作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坚持大额经费支出服从总体工作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