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昌镇贤昌村村规民约

贤昌镇贤昌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 2021-11-04 17:36 字体:[]

贤昌镇贤昌村村规民约

    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村民自治,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一、土地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村民需要建房的,本人必须写好申请,由村民小组长签处意见,经村民委员会派人实地审查同意,报镇国土部门和镇村建中心实地考察批准后,方可按照镇国土所和村建中心的要求下脚建房,未经审批乱占用耕地建房的按照“零容忍”态度处理,凡发现有乱占用耕地建房的一律强制拆除,并恢复耕地。

第二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交通要道或集体闲置空地建房的,除坚决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元—1000元。

第三条:各自然寨的通组路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得随意开挖,占为私有。违者除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

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条:每个村民小组在村委会的管理下,必须实行环境卫生村民自治管理,每年每人交纳10元卫生清运费,由村委会统筹安排专人定期清运垃圾,确保本组及本组管辖范围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农户要自觉进行五改(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圈)工程,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无乱堆乱放、包绿化),家禽家畜围栏圈养。任何个人都应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垃圾,生活垃圾不积存(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分类、及时处理),装袋后放入垃圾箱内,不污染环境,确保人居环境整洁有序。

第二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规定的区域内洗澡、清洗脏物(包括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保持水源地不受污染。违者除责令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公共场所及交通要道堆放猪、牛粪、杂草及沙石,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200元。

第四条:农户要对河道、河滩定期进行清理,保持河水清洁、河道畅通、河岸整洁。不准在公路两侧及河道内乱丢乱倒一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者责令清除,罚款200—1000元,在村组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将其恶习计入黑名单。

第五条:农户建房的建筑垃圾和酒席所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由农户自行清理,严禁长期堆放,违者罚款200—1000元。

三、森林和消防

第一条: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烧火取暖、烧灰积肥、焚烧香、蜡、纸、烛和一切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除补栽和赔偿经济损失外另交违约金200—500元;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条:确需砍伐林木的,必须到镇林业站办理《砍伐证》,方可进行砍伐。禁止乱砍乱伐,一经发现,对砍伐人罚款100—500元,并报镇林业站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家庭用火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村组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老化的电线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应对电线进行穿管保护,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在房前屋后堆放柴草;各家各户看管好老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员,防止引起火灾事故;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违反并造成火灾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5000元。

四、社会治安

第一条:严格执行“三年行动”扫黑除恶指导方针,凡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直接报送公安机关和综治办公室处理。

第二条:杜绝参加邪教组织、禁止种植罂粟、吸毒,凡发现直接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一条;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第二条:管好看好自家牲畜。不准猪、牛、羊、鸭、鸡等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至500元。

第三条;凡是聚众闹事,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赔偿医疗费外,损失和损坏财物,除依法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1000元。

第四条: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500元。

第五条:严禁在本村范围内的河里以投毒、电击、炸药炸等方式捕鱼,违者罚款1000-3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交通安全

第一条: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客货混装,禁止“双超”和拖拉机货箱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 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六、纠纷调解

第一条:本村内发生的一般民事纠纷,按先到组、再到村、然后到镇逐级进行调解,不得未经调解直接上报,回避纠纷。对于较为复杂、疑难和跨区域的民事纠纷的受理,要与相关村、单位协同调解,调解不成的报镇司法所调解。重点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宅基地、林木、水土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

第二条: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村民可以按《信访条例》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不得无理越级上访,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所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七、婚姻家庭

第一条:村民必须遵守国家计生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育龄妇女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第四条: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四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如发现有歧视、虐待老人和女婴行为的,经过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3000元。

八、讲文明、树新风

第一条:凡有婚嫁红喜需提前15天到村委会报备,白喜当日可以电话报备,事后15日内到村委会办结相关手续。

第二条:坚决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一切从简,其他事由(如:订婚、满月酒、进新房等)严禁操办,违规操办者将其列入村委会黑名单并不能优先享受惠民政策。

九、附则

第一条:对违反上述村规民约相关条款的,在家庭或个人需要到村委会办理相关事务的,村组有权暂缓办理,上级所有的惠农奖补政策一律不给予享受。

第二条:凡不以大局为重,不支持公益亊业和村支两委工作的暂缓办理相关事务。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村规民约经村委会于2019年 1 月  10日召开全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执行。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执行。

第五条:本村规民约由贤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源:贤昌镇人民政府;审核:詹 郡;编辑:冷大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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