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枧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过村支两委、各组组长、全体群众代表、党员大会上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土地管理
1、农村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3、村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理。
4、村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地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的,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村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5、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按村规民约管理条例处理。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各自然寨的通组路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得随意开挖,占为私有。
二、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窝藏赃物。
5、严禁非法种植、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毒品(罂粟)、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管好看好牲畜是每个村民的职责。不准猪、牛、羊、鸭、鸡等牲畜毁坏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9、严禁在本村范围内的河里以投毒、电击、炸药炸等方式捕鱼,违者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发现有上述行为捕鱼的,立即向村委会举报,经查实后,按实际奖励举报人、不公开举报人的身份。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0、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宣传反邪教,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违法乱纪问题;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管理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并责令改正。
三、森防、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对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自行赔偿。
对违反上述消防安全条款者,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村风民俗、公共卫生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违者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4、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违者勒令其及时处理、不及时配合的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5、全村农户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确保村寨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6、全村农户每户每月必须交纳卫生管理费5元(半年缴纳一次、缴纳地点:各片区环境卫生负责人、缴纳时间:每年的元月1日--15日和7月1日--15日),用于处理生活垃圾。农户生活垃圾由村委会安排专人处理,建筑垃圾自行处理,不得乱倒。
7、严禁往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者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道路、交通安全
1、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客货混装,禁止“双超”和拖拉机货箱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 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3、严禁乘坐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4、不得破坏、损坏或者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饮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害、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六、纠纷调解
1、本村内发生的民事纠纷,须先经村级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将调解情况汇报村委会,由村委会书面向乡镇政府或乡镇司法所反映调解情况,协同调解。不得未经调解直接上报,回避纠纷。对于较为复杂、疑难和跨区域的民事纠纷的受理,要与相关村、单位协同调解,调解不成的报乡镇司法所调解。重点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宅基地、林木、水土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
2、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费用收取情况如下:对于同一民事纠纷,第一次调解不收费,第二次收费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400元。
七、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违者从重处理。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妇女和女婴。如发现有 歧视、虐待老人、妇女和女婴行为的,经过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按高枧村村规民约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本公约经过村支两委、群众代表、各组组长、党员大会上讨论通过后开始实施。
(来源:贤昌镇人民政府;审核:詹 郡;编辑:章恒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