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majiang.gov.cn/xzjdbsc/xcz/dwzz/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老洼冲210国道旁,邮编:557699,电话:0855-2820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脚点,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我镇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累计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1条,主要涉及财务预决算和绩效评估,政府采购,单位机构简介及领导介绍,水利建设,部门文件、行政许可等,部分公开事项通过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以纸质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不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我镇无门户网站,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成立贤昌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各站所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全镇各站所办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机关各站所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3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2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4 |
0 |
行政强制 |
3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27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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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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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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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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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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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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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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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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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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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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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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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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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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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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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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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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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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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二是对我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我镇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任务重、人手紧缺,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源:贤昌镇人民政府、审核:罗先雨、编辑:冷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