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山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制度

杏山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5-16 10:54 字体:[]

为了确保杏山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文件规定,现制定杏山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及时有效,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第二条 政务信息公开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指定一名专门信息员,负责向区政务信息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2、根据杏山街道信息网页版面内容责任分工,负责提供网页所需资料;负责提供对网页内容调整、版面更新的意见和建议。

3、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4、上报信息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5、确保报送信息的数量符合区政务信息办对各街道办的要求。

第三条 政务信息公开由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 街道基层党建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网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基层党建办公室定期同各办公室沟通,每季度与各办公室确定一次日常办事指南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开展对各办公室报送信息的统计、考核和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 工作程序与时限

1、街道各办公室需网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应及时报送基层党政办进行审核。

2、街道政务公开责任各口分管领导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一般内容在2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

3、街道政务公开责任各口分管领导将审核通过的内容报基层党建办公室,由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信息员负责网上发布工作。一般内容在2日内上网发布,紧急内容在1日内上网发布。

第六条 本制度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