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宣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majiang.gov.cn/xzjdbsc/xwz/dwzz/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麻江县宣威镇光明村,邮编:557604,电话:0855-27200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动态信息18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3条,概况类信息11条,行政权力清单2条,资金项目信息3条,其他信息14条。真正达到公正、公开、透明目的。部分公开事项通过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以纸质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项。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2020-2035宣威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最新的区域规划”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宣威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政府信息。我镇已答复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不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我镇无门户网站,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镇成立宣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各站所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全镇各站所办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机关各站所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能力不熟,有时上报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准确;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镇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再完善、再补充,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源: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功胜,签发:张庆平,编辑:罗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