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麻江县财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麻江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1.已出台的和正在执行的财政和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其他重要政策;已发布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经本级人大代表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
3.“三公”经费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
5.公车拍卖公告;
二、公开形式
县财政局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信息公告栏、报刊或电视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麻江县财政局,办公地址:麻江县杏山街道光明街7号;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2620880
传真号码:0855-2620882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镇光明街7号,县财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57699
电子邮箱地址:mjczj126@.com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属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填写《麻江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两种:
①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②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2.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麻江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麻江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①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交了完整材料的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②答复。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受理该信息的机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费用
受理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受理机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投诉。
投诉电话:0855-2621826
电子邮箱:mjzfdc@163.com
办公地址: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县府路2号
邮政编码:55769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麻江县财政局,审核:杨兴耀,责任编辑:陈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