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麻江县公安局
规范简称: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井大道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后楼麻江县公安局
办公电话:0855-2622294;传真电话:0855-2626724
电子邮箱:mjxgajbgs@.16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网站网址: http://www.majiang.gov.cn/zfbm/gaj/dwzz/index.html
通信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官井大道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后楼麻江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557600
负责人姓名:胡晓锋
1.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指挥协调及110报警服务台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 组织新闻发布;负责保密、目标管理、公安史志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拟定本地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实时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及时进行汇总研判分析,提出处置工作意见;负责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情报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和警种,落实好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的处置和核查反馈工作;组织实施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数据的碰撞比对,分析研判和预警发布;本地社会治安形势预警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敏感节点维稳形势以及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苗头问题的综合研判;对本地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大案(事)件预警处置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情报信息的研判应用,及时发现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图侦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县内外情报信息交流协作工作;负责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职责和审批事项。
内设:情报中心、图侦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反恐大队牌子)。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和动态,并拟订对策;承办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对“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刊物的活动,黑社会组织、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等进行调查,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开展侦察破案;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反恐怖、反劫持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恐怖、反劫持工作;负责反恐情报搜集工作和反恐力量建设,对全县重点目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反恐防范和对危险物品的管控工作;承担全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反劫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办公电话:0855-2622163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挥协调全县刑侦工作;负责侦破和处置杀人、抢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放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和需跨区域联合侦察的案件;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涉黑涉恶犯罪工作;负责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追捕工作;负责对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员的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刑事特情、营业据点,收集犯罪情报、建立情报资料计算机系统,规划管理应用刑事技术手段为侦察破案服务;负责警犬的训练和管理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区刑警队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
内设:一中队(杏山责任区中队)、二中队(宣威责任区中队)、三中队(谷硐责任区中队)、四中队(重案中队)、警犬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综合室。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和生态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牌子)。办公电话:0855-2262110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和指导派出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和协调各派出所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及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置;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重点抓好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全县内保单位的技术防范及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承担全县范围内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协调及直接办理《刑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外)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
内设:户政管理与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治安中队、生态环境安全保卫中队。
6.禁毒大队。办公电话:0855-3886626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鉴定送检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政工室。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公安政治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公安局所、队、室的领导干部;承办县公安局管理权限内的机构编制,公安干部人事、警衔、宣传、教育训练、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局党建工作。
8.纪检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与县监察局派驻的政法专项监察机构合署办公。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拟订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配合县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局的财务经费进行审计和财务监督。
9.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办公电话:0855-2622964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起草并审核本局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局办理各类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管理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手续,协助本局执法单位报捕、移送起诉;负责办理公安机关政法专项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和进行法律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信访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受理和解决公民对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好案件的立案、督办、查处、审核和报告等工作;开展信访工作理论调研和信息交流活动;负责公安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指导公安政法专项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和提出改进意见和其他公安政法专项审批服务工作事项。
内设:案审中队。
10.警务保障室。办公电话:0855-2622957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装备设施、水电、公房、公物、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和办公区、宿舍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民警工资、福利管理;负责公务接待;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基础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及重大安保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大队。办公电话:0855-2265110
工作职责: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政法专项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
12.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办公电话:0855-2622294
工作职责:负责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负责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和电子证据取证、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信息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
13.特(巡)警大队。办公电话:0855-2622163
工作职责:负责城关地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城区四个出口的设卡盘查和全县各类突发事件、重大警情的先期处置;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巡)警大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二)派出机构。
杏山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622455
宣威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720110
谷硐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673110
贤昌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820110
坝芒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840110
龙山派出所;办公电话:0855-2770110
工作职责:
六个乡镇派出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监管场所。办公电话:0855-2622294
1.看守所。根据《看守所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职责,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罪犯进行羁押、看守管理,确保监所安全,押送罪犯投入劳改。
2.行政拘留所。负责对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