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无法核实身份无相片人员户口注销办事指南

注销户口-无法核实身份无相片人员户口注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6-14 09:32 字体:[]

一、申请条件

对确实无法核实身份的无相片人员,及时注销户口,待确认身份后按规定予以恢复户口。

二、申请材料

1.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相片截图

2.村、居委会无法核实身份的证明

3.民警调查材料;

4.《无法核实身份的无相片人员注销户口审批表》。

三、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四、禁止性要求

身份明确的失踪人员不能注销户口。

五、办理结果

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记载注销信息并加盖“已注销”印章。


     (来源:麻江县公安局,审核:尹波 ,编辑:范云燕、王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