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麻江县推荐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人初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中共麻江县委办公室等3个单位为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甘泽波同志为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中共麻江县委办公室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麻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甘泽波 麻江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对上述推荐集体及个人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向麻江县推荐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接待室设在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2622189。
麻江县推荐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9日
(来源: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罗佳群;编辑: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