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麻江县洛克莱重晶石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麻江县谷硐镇
建设单位:贵州省洛克莱重晶石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6400m2,新建重晶石精深加工生产线5条,改性硫酸钡生产线1条;新建厂房、办公研发楼、堆料场等共16000m2,购置破碎机2套、磨矿机2套、选矿机2台,包装设备1台,建成后年产重晶石矿粉8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省洛克莱重晶石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街道广建17栋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0859-3611072
邮箱:9460021@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锦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坡中建大厦34-14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0851-88621820
邮箱:4559091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7日。
附件:麻江县洛克莱重晶石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公告单位:贵州省洛克莱重晶石加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来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审核:隋杨,编辑:贾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