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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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麻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麻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麻江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范简称:县退役军人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麻江县杏山街道环城西路44号

门户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

办公电话:0855-3881858(传真)

电子邮箱:mjxtyjr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麻江县杏山街道环城西路44号

邮政编码:557699

负责人姓名:吕  军


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办公电话:0855-3881858)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文稿起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中共麻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定移交麻江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麻江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调随军家属的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央、省、州在麻江县单位及县直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做好年度退役军人报到登记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按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达的就业创业培训任务拟定麻江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二)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办公电话:0855-3881992)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政策及重要课题研究;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麻江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 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办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麻江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机构;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和全国、全省、全州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承担烈士的审核和事迹编辑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相关人员伤残评定审核工作;承担麻江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