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部门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牵头部门:局机关办公室;普法责任部门:局属中心各股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普法责任部门:局机关办公室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普法责任部门:局机关办公室
3.《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贵州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普法责任部门:协议管理服务股
二、普法对象
全县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保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
三、普法目标
落实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全民医保法治观念,为全县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麻江县医疗保障局/李勤,审核:邹利屏,编辑:古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