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对象: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医保协议约定,麻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分别对以下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作如下处理,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 麻江县定点零售药店退出、中止医保结算服务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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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名称 |
药店代码 |
药店地址 |
处理 情况 |
中止和退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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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药济康大药房 |
P52263500013 |
麻江县宣威镇光明村街上 |
终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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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骑云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麻江分店 |
P52263501898 |
麻江县蓝欣花园 |
中止医保服务结算 |
2026.4.8 |
以上2家零售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麻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来源:麻江县医疗保障局,审核:龙海林,编辑:古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