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化国)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化国)

发布时间: 2025-09-19 15:24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江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855-388505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金化国

房屋

麻江县杏山街道城关村壁山小区统建房1-2-2

黔(2025)麻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30号

金渊斌

2

金化国

房屋

麻江县杏山街道城关村壁山小区统建房1-2-1

黔(2025)麻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31号

杨新群

3

金化国

房屋

麻江县杏山街道城关村壁山小区统建房1-3-2

黔(2025)麻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29号

金渊菊

 登记机构: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来源:麻江县自然资源局/王菊;审核:甘期伟  蔡绍勇;编辑:蒙开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