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刘文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刘文楷)

发布时间: 2026-06-02 09:17 字体:[小中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江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55-388505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文楷

房屋

麻江县杏山街道城关村老麻中宿舍小区5栋1-5-3

房00251

刘玉燕、刘玉玺

登记机构: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


(来源:麻江县自然资源局/王菊;审核:吴碧波  蔡绍勇;编辑:蒙开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