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承接政府采购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承接政府采购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30 20:04 字体:[]

为切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征集承接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印章刻制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印章刻制单位接受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为在麻江县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以下同)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

二、印章刻制单位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市场主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申请人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和备案,同步完成电子印章发放,并将实物印章送至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窗口或免费邮寄。

3.印章刻制单位需提供免费刻制服务的印章包括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各4枚,即企业法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并含首年服务费。实物印章质量必须符合公安部印章标准,材质为光敏印章。

4.申请人应严格落实质量标准,保证印章质量,凡发现交付印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要求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自愿签订并遵守服务协议,遵守印章刻制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的管理制度,服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三、合作方式和申报材料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到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开展竞争性报价时间,确定服务对象后签订政府采购服务协议,协议实行两年一签。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原件。

也可通过邮箱申报,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dnmjxzwzx@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条件的刻章单位均可在工作日随时申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2.咨询地址及电话。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井大道)二楼综合服务股201室,电话:0855-3885011。

特此公告。


附件: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docx




  麻江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