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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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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意义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县应急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空前重视下,我们大力开展水改、电改等工作,消防安全基础已得到质的提升。在“物防、技防”已初见成效的情况下,建齐建全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切实实现城乡村三级消防力量“全覆盖”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难招、人难留、人难管”“三难”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导致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下降,极大制约着队伍整体战斗力提升,归其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招收管理晋升机制不完善、工资薪酬待遇跟不上、社会优待制度不健全、职业荣誉吸引力不强所造成。经调查统计,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工同岗的群体,未享受有关基本社会优待,没有建立晋升激励机制,职业荣誉感不强,职业发展受限,与其承担的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特点不相适应。对此,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四部门于2020年下发了《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规范了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相关内容,但受地方经济和执行问题影响,我县保障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

2024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发〔2024〕8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人员管理、职业保障等。省级文件出台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州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宣贯学习,并要求各级尽快拟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过程

起草文稿,主要遵循“结合县情队情、充分借鉴论证、找准政策依据”原则,充分参考了其他省、市(州)成熟做法、收集了对应政策依据。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十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编制员额上,结合国家标准、县情队情、工作需要、现有员额等方面综合确定;在工资待遇方面,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实施;在社会优待方面,参照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基本优待政策,做到有别于国家队,又能符合其工作特性;在招收管理使用和职业发展前景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和科学设计,既能从入口保证人才整体素质,又能让其入队后有一个稳定的发展规划空间,更大限度提升职业吸引力。总体上尽量确保能够达到“因地制宜、落地基层”的目标。

文稿起草前,大队内部根据指战员最关心关注的最急、最难、最盼问题焦点,分析确定文稿的主要框架内容。初稿形成后,12月上旬大队将《征求意见稿》函请各乡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共17个单位研提意见建议,明确无意见建议单位17家,并同步在各乡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共17个单位党务公开栏张贴公告听取群众意见,期限内无反馈意见。

三、整体框架、内容

文稿框架包括:适用范围、建设责任、建设标准、员额配置、人员录用、管理措施、保障政策、合同签订、工作要求等九个方面,主要侧重于明确建设标准(重点明确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建设标准)、明确员额编配、明确保障政策(经费保障、工资构成、荣誉激励,组织建设、退出转岗)三个方面。

四、主要条款解读

(一)建设标准

主要遵循“依法建队、按需配备”的原则,对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一是严格按照国标《乡镇专职队》进行建设;二是结合我县旅游景区火灾风险性高、发生事故后影响大的实际,重点建强乡镇五支专职消防力量;三是结合我县地形地貌、道路交通等实际,重点建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所在地乡镇。

(二)员额配置

主要遵循“依法配备、按需补缺”的原则,对全县专职消防员的人员配置进行了明确。一是统一标准。明确我县员额配置限额,作为我县后续人员招录的依据;二是依法配备。人员岗位、员额数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州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总队相关文件要求;三是科学谋划。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加挂“消防救援局”牌子以后,“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的法定要求与国家队指战员编配数少、任务完成困难的客观实际,编配相应数量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来进行辅助执法、综合监管和灭火救援,以确保消防救援机构各项职能任务的更好履行。

(三)保障政策

主要遵循“依法保障、符合实情、规范统一”原则。即首先是符合县情实际和消防救援工作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职业特点,相比其他行业保障水平有适度提高。鉴于其与国家队编制内同工同岗位实际,参照编制内享受部分相同的津补贴,考虑其与国家队编制内招收途径、素质等因素,总体上把控比国家队编制内待遇稍低。

1.经费保障。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专款专用、分开核算,有利于消防救援机构和财政部门制定预算、争取经费,确保不出现因经费保障不到位、车辆装备维护不及时、人员工资拖欠等因素导致专职队履职不力、人员工作不安心等问题。

2.工资待遇。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落实后,通过科学设定级别工资、岗位工资、年限档次、艰苦边远津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奖金等方式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待遇差距,体现岗位级别差异和按劳分配差异,最大限度发挥激励作用。

五、风险评估报告

1.方案实施的合法性。根据麻江县实际情况,在州消防救援支队的指导支持下,征求本行业内各级指战员建议,拟定出此方案,经我大队法制机构审查,认为出台《麻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方案实施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火灾风险系数直线上升,特别是农村火灾比例居高不下,专职消防队的作用发挥显得尤为重要。为改善政府专职队在人员、待遇、管理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防范化解各项重大安全隐患水平,迫切需要强化专职队伍建设来提升麻江县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同时避免火灾责任的倒查和追责,出台《麻江县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合情合理。

3.方案实施的安全性。在方案拟定的初期,我大队开展了大量走访和征求意见工作,相关部门和群众表示支持,经线上线下排查,未发现有重大矛盾或群体性时间发生的苗头,网络舆情发生可能性较小。

经分析,我大队认为出台《麻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属较低风险事项。

六、需请示支持事项

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印发实施。


【文件原文】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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