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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麻江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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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麻江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复函
麻司法规合审复﹝2022﹞11号
县政府办:
你办发来的《麻江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及资料已收悉,经审查,未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抵触之处。
另,请依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通知》(麻府办发〔2021〕32 号)规定,按程序报请实施。
麻江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