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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是完善全省铁路网,增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与既有沪昆、黔桂、川黔铁路的联系,充分发挥路网效益,带动沿线资源开发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省政府依据国务院《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批准新建的铁路项目。是西北、西南至华南的辅助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接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往北通过瓮马铁路和遵义-瓮安铁路可以延伸至川、渝,远至西北地区,南端在都匀市黔桂线接轨,通过黔桂铁路向南可以沟通两广地区,可以抵达华南出海口。瓮马铁路在麻江县境内线路长21.02km,大中桥26座,长大隧道7座,1座中间站,1座预留站(贤昌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精神,现就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建设项目征地征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用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建设。
二、拟征地征收涉及的范围:杏山街道良田村、谷羊村、贤昌镇高枧村、贤昌村(具体位置以征地红线图圈定和实地定界为准)。
三、征收补偿标准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9〕140号)执行。
四、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土地房屋具体征收工作由麻江县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
五、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建设工程项目沿线涉及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依法及时拆迁土地上的附着物,交出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和收回的国有土地。
六、自通告之日起,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项目建设工程沿线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维持土地现状,不得在拟征地的集体土地上和拟收回的国有土地上抢栽、抢种和抢修、抢建各种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发生抢栽、抢种和抢修、抢建各种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情况,将按《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征收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七、为维护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麻江段项目建设工程沿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关征收补偿标准按省、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要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九、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县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指挥部咨询,联系电话3881100。
十、本公告公示时间:30天。
麻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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