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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9443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1-04
  • 文  号:
  • 麻府告〔2023〕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麻府告〔2023〕1号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沪昆高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麻府告〔2023〕1号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沪昆高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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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和《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麻江县境内:沪昆高铁K1691+852—K1701+591

            沪昆高铁K1706+112—K1708+843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麻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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