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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943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文  号:
  • 麻府告〔2023〕10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麻府告〔2023〕10号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国高考和全州中考备考及考试期间城区噪音污染整治的通告
麻府告〔2023〕10号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国高考和全州中考备考及考试期间城区噪音污染整治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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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国家和省、州有关教育招生考试要求,为给全县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现将麻江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全州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备考及考试期间城区噪音污染整治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备考期间。高考备考期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6日,中考备考期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二)考试期间。高考期间为2023年6月7日、6月8日,共两天;中考期间为2023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共三天。

二、整治区域

麻江县城内所有区域

三、整治要求

(一)整治规定。备考期间每天中午12:00至14:30、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8:00,考试期间全天24小时,麻江县城区内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建设施工中有噪音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止作业。歌厅、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业等产生的噪音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

(二)督促检查。整治期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将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城区内噪音污染开展综合整治,对未按整治规定进行噪音控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劝阻、整改或处罚。

(三)举报投诉。整治期间,各单位、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整治规定,并积极对噪音污染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电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62240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623910;

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2625866;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621677;

县公安局:2622294。

特此通告。


麻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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