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 年)
委托单位: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张清洪
参与人员:甘期伟 文金贵 吴志刚
编制单位: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一三队
项目负责人:周 鹏
编 写 人:周 鹏 李 杰 郝希玺 肖陆杰
华家笠 秦思佳 陈家龙 王 潇
技术负责人:邓云飞
审 查:胡刘鑫
总工程师:温书鹏
队 长:侯建军
目 录
麻江县地处长江流域清水江水系,县境山多地少、岩溶发育、生态系统复杂,是长江珠江“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贵州视察时再次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黔东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着重改善麻江县的矿山环境问题,并着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提升,增强清水江流域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生物多样性维持能力。围绕贵州省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以清水江为重要生态保护对象,根据流域地理单元设置生态保护与修复单元3个。
《规划》实施范围为麻江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5年。《规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制定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依据,是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科学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基础。
麻江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清水江上游,黔东南州西部,东邻凯里市、丹寨县,南与黔南州都匀市毗邻,西与贵定县交界,北与福泉市接壤,东西长40.7公里,南北宽36.7公里。介于东经107°17′~53′、北纬26°17′~36′之间。全县总面积957平方公里。麻江县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处于三市一矿四大市场之间。县城西距省会贵阳109公里,北距亚洲最大的瓮福磷矿肥基地65公里,东距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府凯里市37公里,南距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都匀市23公里。县城海拔930m,县内最低海拔578m,最高海拔1862m。麻江县下辖4个镇,1个乡,2个街道,63个行政村,328个村民组,7个居委会、5个社区,44个居民小组。
地形地貌特征:麻江县地处贵州省中部,处于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清水江上游,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大门。县境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处于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全县以山地为主,低山、低中山、丘陵、河谷及盆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8.4%。县城海拔930米,县内最低海拔578米,最高海拔1862米。
过渡地带地理条件复杂。麻江县县境处于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县境内地层自前震旦系至第四系均有不同程度的发育,绝大部分属于海相沉积。上元古代前震旦系下江群至震旦系地层仅出露于基东背斜轴部。古生代寒武系、奥陶系主要沿基东背斜两翼与宣威背斜轴部变成近似南北向延伸。泥盆系、石岩系分布于县城以西自南向北的乐埠、贤昌、大良田一带。中生代二叠系、三叠系地层在县城北部呈带状分布。新生代第四系见于河流两侧阶地,成不同高度斜坡的堆积物。地质形成于元古代,历经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构成现今的地貌特征。
山丘地区生态系统特征鲜明。麻江县地貌景观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形高低起伏较大,生态系统特征鲜明,全县景观格局由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镶嵌构成。麻江县境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处于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麻江县以山地为主。低山、低中山、丘陵、河谷及盆地占麻江县总面积的78.4%。全县共有森林、灌丛、农田、城镇、草地湿地、其他七大类生态系统,各类生态系统类型空间差异大。县境范围内森林、灌丛、农田这三类为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
气候水文特征:麻江县气候条件优越。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16℃,低海拔的东部地区气温高,高海拔的西部地区气温低,呈自东向西逐步降低的趋势。年平均气温以东部的龙山最高,为16.5℃;西部的坝芒和景阳最低;为14.2℃。因此麻江县东西热量资源差异较大,形成了明显的立体气候。年降水量1200~1600毫米,降水量十分丰富。降水量主要集中在4—10月,约占年降水量的82%。年降水平均相对变率为11.6%,稳定性较好,水资源利用价值高。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068.1h,年日照百分率为24.2%。日照时数主要集中在5—9月,约占年日照时数的58%。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77d,最多年份337d,最少年份232d。初霜日主要出现在11月份,终霜日主要出现在3月份上半月。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左右。
矿产资源特征:麻江自然资源丰富。地下蕴藏有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共19种。已开发利用的有重晶石、煤、铅锌矿、铁矿、磷矿、硅石、石灰岩、白云岩、页岩、陶瓷土、砖瓦黏土、建筑用砂石等优势矿产,硫铁矿、大理石、方解石、萤石及汞金多金属矿等矿产亟待勘查开发。
生物多样性特征:县境内河流属清水江水系,清水江干流在县境内流程37.5公里,有集雨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二级河流11条,二级以下河流217条,河流总长度712.9公里,河川径流总量1035亿立方米;水资源理论蕴藏量4.03万千瓦,可开发量3.7万千瓦。全县有林地面积87.8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为245.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60.12%,县内天然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2.74%;树木有马尾松、杉木等925种。野生动物有熊、野猪等389种。野生药材有金银花、杜仲、天麻等200多种。
“十三五”期间,麻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始终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实施营造林和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完善全县森林生态资源建设和保护目标责任制,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生态资源,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环境。截至2020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4.17%,活立木蓄积量260.2826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6%,为麻江县高质量发展夯实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生态环境优越:麻江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补齐污染防治短板,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麻江县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扎实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县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开展生态创建,扎实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州级以上生态乡镇命名全覆盖,州级以上生态村命名32个。完成老蛇冲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和批复。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落实县城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麻江县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2.02,有效监测天数363天,优良天数357天,优良率98.3%。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臭氧(O3)均达二级标准。
开展水污染防治,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试运行谷硐、宣威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9.3%。建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落实西牛滩水库、河底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新增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7个,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违建1个。采取措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治理,完成真黔锰业闭库治理和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2020年,县城翁威马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5个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稳定保持三类水质以上,清水江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清水江断面没有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
县城3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县城8个交通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监测麻江县6家单位的辐射评估结果,合格率为100%,县辖区内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辐射环境总体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麻江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坚实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又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大力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全县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有效改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切实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矿山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麻江县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严格按照企业主建、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程序,全面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全县累计完成5个绿色矿山建设。
国土绿化成效得到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实施,全县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9578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85500亩、人工造林1632亩(其中防护林1632亩),封山育林19921亩;实施植被恢复费造林6602.9亩,封山育林18012.4亩,森林抚育2038.3亩;完成欧投项目任务17622.74亩,其中大径级木材培育5000亩,乡土珍稀树种培育972.24亩,蓝莓经济林建设11650.5亩。全面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工程创面生态修复、多彩景观林、多彩生态廊道等生态建设,全面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稳步增长,至“十三五”末,全县森林面积达到86.2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52.22%增加到2020年的64.17%,增长11.95%,活立木蓄积量260.2826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6%,为麻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十三五”期间,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等治理工程,建设区域覆盖全县,主要集中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等,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近五年来,全县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22平方千米,全县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显著。
初步建设老蛇冲自然保护区。老蛇冲自然保护区位于县境西南角,毗邻都匀、贵定,距县城46km,距95km,距贵阳102km,西与贵定相邻,南与都匀接壤,总面积9307hm²。位于东经107°24′8″至107°17′34″、北纬26°25′23″至26°20′8″之间,海拔1250米至1862米,地近清水江源头。县内保护面积1139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1.02%。区内森林繁茂,古树参天,为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植被,森林覆盖率达99.6%。区内有植物300多种和动物100多种。主要珍稀树种有马尾树、红花木莲、檫木、黄柏、三尖杉、红豆杉、香果树、闽楠、樟、贵州栲、贵州石栎、润楠、水青钢、大白杜鹃、溪畔杜鹃、云锦杜鹃、长蕊杜鹃、百合杜鹃、耳叶杜鹃、映山红等。高山竹类有毛环竹、白背箬竹、冷箭竹、蓬竹、油竹、刺竹、毛环方竹。名贵药材有天麻、黄连、竹节三七、大血藤等。珍稀动物有大鲵、苏门羚、黑熊、林麝、大灵猫、穿山甲、花面狸、红腹锦鸡、狐、野山羊。
麻江老蛇冲州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贵州省麻江县西部的谷硐镇坝芒乡,平均海拔1400米。南北长11公里,东西宽13公里,涉及8个行政村。以石灰岩、白云质砂页岩为主,核心区多为高山草甸土,也有部分黄壤,缓冲区、实验区多为黄壤、黄红壤和部分砂壤土。全年气温13.9度,降雨量为1400-1530毫米。保护区具有明显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特点;垂直气候明显,四季分明,水热同季,降水充沛,土壤较肥沃,适宜多种植物生长,总面积8678公顷,其中核心区1251公顷,缓冲区面积1442公顷,实验区面积5982公顷,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林。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为活动的加剧,对麻江县生态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破坏。其主要生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尽管近年来全县大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加强在产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管理,但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根据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全县仍有23个未治理矿山共计29个图斑、面积约0.2756平方千米。这些矿山存在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矿区土地资源损毁等问题。
生态空间与人类活动存在矛盾。麻江县的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用地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与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相重叠,较为突出的矛盾为农业空间与生态保护重点区、特殊生态控制区的矛盾。各区县生态红线内仍有耕地存在,旱地和水田与特殊生态控制区重叠情况依然存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内的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系统保护效果,并可能加剧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退化等生态问题。
水土流失形势不容乐观。麻江县喀斯特山区土层薄且分布零散,岩溶发育,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发生率较高。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213.6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3%。不同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及比例分别为:轻度侵蚀123.2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7.7%;中度侵蚀44.8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0.97%;强烈侵蚀29.1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3.65%;极强烈侵蚀15.2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14%;剧烈侵蚀1.1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53%。从水土流失现状数量及比例来看,麻江县水土流失主要以轻度侵蚀与中度侵蚀为主,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8.67%。麻江县地势北、西、南高,东低,起伏剧烈,加上乱砍滥伐、陡坡耕种,以及通村串寨公路及砂石矿的开采对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较严重,治理形势不容乐观。
“十三五”期间,麻江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22平方公里。其中麻江县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审批总投资700万元,工程建设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03平方公里,其中经果林212.03公顷、封禁治理1068.21公顷、保土耕作123.02公顷、工程碑3块、封禁牌10块、蓄水池7口、沉沙池8口、机耕道9152.6米、集水沟1881.3米。
石漠化治理仍需推进。麻江县石漠化面积约68平方公里,石漠化程度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局部地区石漠化呈现扩张趋势。
森林资源丰富,但质量不高。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4.17%,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林保存率、成林率有待提高,重造轻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县内生物多样性受来自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大型水利工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高强度农业生产以及自然保护缺乏有效管控等各方面的挑战及影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部分物种处于濒危边缘。库河水域工程对生物多样性变化的影响尤其突出,对库区水文条件、峡谷地区土地的淹没均会对环境中的动植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生物栖息地面积不断减小使得县域特有物种的生存受到日益加深的威胁。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机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决策部署,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二是政策倾斜,资金助力,麻江县生态修复迎发展新机遇。国家层面生态修复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设立奖励性生态补偿资金,不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指出贵州要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支持苗岭、武陵山区、赤水河流域等一体化保护修复。省级层面落实了具体的实施办法,2021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挑战。麻江县是多民族聚居的县,也是经济落后问题突出的欠发达县。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总量小,贫困和落后是自治县的主要矛盾,尚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初期,面临着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和任务。一是加快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麻江县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城镇化快速增长,常住人口持续增长,对自然资源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但现状部分区域资源环境超载造成生态系统退化,耕地总量减少与质量降低的风险依然存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形成,干扰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资源利用方式转变面临挑战,也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生态保护修复投入不足。麻江县财力薄弱,长时间生态修复资金投入不足且较为分散,配套性不强,导致历史欠账多。“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省财政、县级地方部门加大了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实施了一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项目,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仍存在较大缺口。在保护修复过程中还未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项目碎片化、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三是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针对生态保护修复新兴领域,麻江县现存在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认识不足,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上存在较大阻力。工程布设过程中存在目标指标、工程建设内容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相对单一,忽略了土壤、气候、生物多样性、水资源等自然禀赋的现象,工程实施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整体提升成效不明显。四是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生态修复多行业多领域学科,标准体系构建、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较欠缺,从以往已实施的治理项目来看,整体性与系统性存在单一化,关键技术、科技平台体系不健全,产业化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各项技术还不够成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全县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区域特色。立足于解决县域内各类生态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顶层设计,整合部门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突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点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各种措施合理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整体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立足全县生态安全格局,以流域为基础单元,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省、县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要求。防止、降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害。
坚持科技创新,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构建责权明确、协同推进、务实有效的工作格局。加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实施力度,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整合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健全多元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效实施。
坚持科技引领、注重实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聚焦突出生态问题,完善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加强高新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坚持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实现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着力提升生态保护与同步小康的实效。
规划范围为麻江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区域。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5年。
到2025年,全县林地、森林、湿地、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完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进一步巩固,重要生态系统保育保护率达标;物种多样性丰富。全县所有历史遗留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完成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指标达标率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9.82㎞²;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在100%;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4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284.7206万立方米以上。
表1:麻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主要目标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
2035年 |
属性 |
|
生态质量类 |
1 |
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
≥95 |
- |
约束性 |
|
2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
省下达任务* |
省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3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9.1 |
省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4 |
森林覆盖率(%) |
64.48左右 |
- |
约束性 | |
|
5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284.7026 |
- |
约束性 | |
|
6 |
森林保有量(万亩) |
≥101.52 |
- |
约束性 | |
|
7 |
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
≥52.82 |
- |
约束性 | |
|
8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跟随县级林草规划 |
- |
预期性 | |
|
9 |
水土保持率(%) |
跟随县级规划 |
- |
预期性 | |
|
10 |
湿地保护率(%) |
跟随县级规划 |
- |
预期性 | |
|
11 |
生态质量指数(EI) |
保持良好 |
保持良好 |
预期性 | |
|
12 |
新建和延续矿山绿色矿山建设 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保护修复类 |
13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29.82]* |
预期性 | |
|
14 |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
[0.2756] |
- |
预期性 | |
|
15 |
增加森林面积(公顷) |
[804.06] |
- |
预期性 | |
|
16 |
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万亩) |
[4] |
- |
预期性 |
*该部分任务待省级层面下达任务
*“[]”中数据为累计数据
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县森林、草地、河湖、城镇、农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持续向好,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全县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生态修复产业良性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与全州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全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规划格局有效衔接。以苗岭山脉东部为重要屏障,重安江、清水江为重要生态功能带,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构建麻江县“两江一山”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一山”是指以苗岭山脉为中心,落实以“山”为基干开展的山区生态修复。沿麻江县全县展布的苗岭山脉东部,是麻江县植被最为发育,覆盖度最高的区域,生态本底较好,生物多样性丰富。“两江”是以沅江流域支流重安江、清水江划分单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重安江和清水江是麻江县的两大重要生态廊道,以流域为基础单元,统筹城乡,构建完整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网络,进一步深化麻江县“上游担当”。
紧扣生态安全格局,以流域为基础单元,剖析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黔东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在麻江县范围内设置了3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清水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苗岭山脉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单元。但是,总体上麻江县全县范围内均属于清水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重叠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和苗岭山脉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单元。
最终,因麻江县地域较小,很多领域工程重叠,故以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为基础,将麻江县范围内设置为1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麻江县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从生物多样性监测、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评估、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质量提升、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进行建设。
一、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绿色勘查,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总目标及进度安排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根据县区矿山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情况,坚持绿色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争取2025年完成绿色矿山建设2个,2023年计划建成1个;2024年计划建成1个;2025年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历史遗留问题。
三、主要任务
到2025年,全县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四、组织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整体指导县域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管理,与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共同负责组织对县域绿色矿山的预验收,负责汇总上报绿色矿山验收申报材料,加强总结、宣传与推广。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环境保护相关的验收复查和监督检查,与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负责组织对县域绿色矿山的预验收。
矿山企业负责全面推进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五、政策措施
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优先向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投放矿业权,优先安排其探转采;可以协议有偿方式给大中型绿色矿山配置深部资源。
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方案,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严格绿色矿山建设程序。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国家级绿色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评估确定。省级绿色矿山应在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后,向矿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交自评报告,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等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逐级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通过绿色矿山发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企业自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强化监督管理。绿色矿山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事件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并回应所在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县域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剔除,公开曝光,不得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等各类支持政策;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遵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地复垦制度、矿山保护与土地复垦履约制度。
一、 新建(改、扩建)矿山
新建(扩建)矿山必须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准在禁止开采区及生态环境破坏难以恢复、次生地质环境灾害不可预防的地区内新建矿山项目,限制开采区内新建矿山必须严格审批。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要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于采矿活动造成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难以恢复治理的采矿权申请,一律不批准。
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要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依法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和土地复垦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生产成本。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未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对于同时设立选矿厂的矿山必须有尾矿综合利用和治理方案。
二、生产矿山
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组织生产,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制。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灾害、土地破坏、“三废”污染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与治理。改建、扩建矿山,要坚持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原开采范围内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提出阶段性报告,对拟扩大的新区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规划。要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机构,对采矿诱发的地面沉陷、滑坡等地质灾害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报,为企业实施矿山环境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三、闭坑矿山
⑴闭坑矿山要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露天开采矿山闭坑前,要提交包括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报告、生态修复及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等内容的闭坑报告。井下开采矿山闭坑前要提交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恢复治理等内容的闭坑报告。
⑵矿山闭坑、关停前,要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的时间,做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尾矿库保护、废渣堆填、废水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才能闭坑。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或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追缴采矿权人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由负责采矿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规划期治理23个历史遗留矿山共计图斑29处,治理面积约0.2756平方千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抓节水、构骨干”。按照节水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深化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前期论证。在强化农业节水的基础上,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按照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总体要求,有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小型工程标准化工程建设。
麻江县水网框架为黔东南州大水网的一部分,按照“补齐缺水、增供新水、强化节水、增加储水”的思路,考虑“十四五”期间城乡、重点产业发展区的用水需求,以宣威(规划)为龙头,中小型水库为节点、小型水源工程为补充,以中、东、西部为分区,以七个乡镇(街道办)为区域单元进行供水网络构建,选择县内条件成熟区域先行先建,初步形成麻江县水网框架,建立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麻江县水利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提水平、惠民生的发展阶段,仍处于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不断扭转水利建设滞后局面、构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立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完善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期间,麻江县将科学统筹水利设施存量与增量,以水库湖泊为节点,以江河水系为纽带,以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管理调度为手段,根据贵州大水网建设认真谋划麻江县水网建设,着力补齐城乡供水、防洪减灾、水生态水环境、水利信息化4个方面的突出短板,使得水利设施短板大幅改善,行业监管有效加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逐步构建互联互通、系统完善、安全可靠的水网体系,充分发挥水网在防洪、抗旱、生态保护、城乡供水、工业用水、农村产业发展、发电、航运、渔业等各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展望2035年,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水利行业各个方面得到监管,初步形成麻江县大水网体系,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2.3945亿m³以上,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总体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江河安澜,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良,水土流失得到系统治理,水利科技实力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势明显,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后发赶超和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水安全保障保证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水利工程设计供水量达0.9542亿m³左右,新增供水量达0.303亿m³以上,有效解决工程性缺水的问题。区域水资源调配格局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程度大幅提高。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空间均衡。按照“增能力、强骨干”的思路,加快宣威大型水库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开工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型水库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龙口水库建设,抓好小型水库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续建的西牛滩水库,力争开工建设白岩水库和甘河山水库。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体系建设。完善输配水网络,打通“最后一公里”。按照“提效率、强配置”的思路,在加强水库配套水网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引提水、灌溉渠系、农村供水管网等工程建设,打通输配水网络“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加大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力度,加快乡镇规范化水厂建设,全力推进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实行规范化管理,保障乡镇饮用水卫生安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县城供水1万m³/d、改造县城供水规模1万m³/d,新建输配水管道75km。以农村供水规模化为发展方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梯次发展布局,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完善农村供水体系,创新工程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麻江县农村水质、水量保障水平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为麻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供水保障,“十四五”期间预计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2%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按照“立足自给、适度发展、山地高效、智能灌溉”的总体思路,继续做好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建设,畅通灌溉输水大动脉;继续做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提升农业科学灌水水平。根据《沅江流域综合规划》、《基于生态流域保障的贵州省沅江流域调度方案》和《基于生态流域保障的贵州省都柳江流域调度方案》等相关规划确定生态基流控制断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方案,至2025年,规划范围内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
(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加大力度,加强管理,改变传统的灌溉方式,采用先进的灌溉制度;加大农业节水投入,加强渠道防渗建设,减少输水损失,适宜地发展管灌、喷灌、滴灌、微灌等先进的灌溉方式;进行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减少用水量大的作物种植比例等方式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和配套建设。规划至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5。通过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力度,减低城市管网漏损率;推广中水和循环水技术、节水设备,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等考核目标;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等措施,规划至2025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超过100L/人·d,集镇居民生活用水量不超过90L/人·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不超过80L/人·d。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0%;城镇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至70%。通过改进工业生产用水技术、工艺,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淘汰用水工艺落后的设备,减少工业净用水量;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空间布局,逐步减少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的比重;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推广使用智能用水计量设备,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时监控用水量等措施。规划至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5%。根据相关资料,麻江县现状基准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7.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6%,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48.7%,雨水收集利用工程仅有少部分节水示范小区有少量的雨水收集用于绿化,无统计值。根据《麻江县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至2025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5.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1%及以上。
(三)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明显加强认真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入剖析全州水旱灾害存在的问题,防范化解洪涝旱灾风险,筑牢发展底线。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继续实施城镇防洪、江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涝区治理等工程,系统提出防御总框架:一是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建设与河道整治工程体系,最终形成综合防洪体系,从而达成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既要有统一的综合管理,又要有统一的分区、分级管理,使得防洪排涝能力不断提高,遭遇常遇洪水和较大洪水时,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在遭遇流域性大洪水或特大洪水时,经济社会生活不发生大的影响,生态环境不遭受严重破坏,灾害损失明显减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二是高度重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继续规划实施“十三五”规划尚未覆盖、防洪问题突出、亟待提高防洪标准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是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通过优化和提升改造监测点、增强小流域洪水预报预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等非工程措施,提升全县洪灾防御能力;通过推动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建设、旱限水位(流量)确定工作、制订完善流域(区域)应急调水方案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与继续实施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建设等工程措施结合,进一步提升全县旱灾防御能力。“十四五”期间,争取原来没有防洪工程的乡镇提高到10年一遇;农村和基本农田5年一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水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科学内涵,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以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主要任务。按照“重保护、促修复”的思路,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集中连片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绿色改造。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底线,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加大封禁治理力度,推动水源涵养保护工作。二是依据动态监测、大数据平台等成果将水土保持与乡村振兴、旅游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处理回用、调整搬迁、严格限制、提标改造等手段,减少入河排污口污水排出量;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农村沼气池等措施,减少生活生产污水排放;通过依法关闭、严格审批等措施,减少养殖业污水排放。规划到2025年,麻江县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指标达标率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9.82㎞²。三是加强流域水土保持、退牧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相结合,重点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高原鱼类和水生生物的自然生境,遏制湖泊萎缩和沼泽湿地干涸退化的趋势。水源涵养区一般位于江河湖泊上游集水范围内,具有涵养水源、防止土壤侵蚀和改良水质等生态功能。由于受到人为干扰,部分水源涵养区存在林草退化、土壤沙化、水源涵养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生态问题。水源涵养工程将采取围栏封育、林草建设、生物固沙、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恢复其生态功能。
(五)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不断加强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加强麻江县水资源综合管理,推进和完善麻江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合理划分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协调高效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体制。强化水功能区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实行统筹规划,建立跨区域和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建立科技支撑机制,联合国家、贵州省有关重点科研单位和高校,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引进国内外水资源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结合科学技术研发,探索和建立水资源保护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人才开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创建新型的水资源保护人才队伍。建立流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初步建立集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综合管理和电子政务等智能决策调度于一体,全国领先的水利信息化“云服务”体系。构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设置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水土资源、外来物种入侵、水功能区纳污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制定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污染风险管理和防控,完善境内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监测、预警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构建“统一指挥、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调度体系;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大型水库、重要城镇供水水源等为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主要保障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行跨区河流闸坝调度通报制度,减少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六)涉水行业事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针对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围绕水资源、江河湖泊、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质量安全及资金等重点领域,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一是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认真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以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补偿等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地协调工作机制。以深化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强化河湖监管,加强河道岸线管理和利用,加强执法监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确保全州水量保障、水质保护与水生态保护的总体布局,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以节水减排、治污为主线,建立健全节水防污制度,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在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水库管理“三个责任人”体系,强化水库水电站汛限水位监管,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和“三项制度”体系,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良性发展。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水利资金监管,认真执行水利资金相关制度,用好贵州省涉农资金备案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财务监管。二是继续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稳妥推进水权改革。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划界,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有序推动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水利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通过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现有水利人才能力提升、基层人才针对性培养等措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在巩固前期建成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进程,切实担当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赋予林业的历史使命。立足资源优势,做大第一产业;围绕产业基地建设,做强第二产业;增强服务功能,做活第三产业;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持续实施林种结构调整、林下经济发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林业产业综合体的项目建设、森林健康网络构建,通过不懈努力,到2025年,全县林业由量增向质升转变,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4.48%左右,林业产业变革取得新进展,林业治理能力提高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明显,惠民生态产品日益丰富,生态环境更加秀美宜居,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保护修复措施更加有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生态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生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林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退化林修复:对县域内(部分)2.4万亩森林资源进行退化林修复,根据适地适树原则,重点对用材林、薪炭林等森林进行改造,力争通过林地改造发展种植乡土珍稀树种2万亩以上,实现优化林种结构提质增效。
林下经济发展:结合国储林项目,探索“国储林+林下种植”发展模式,通过建立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林下种植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有序发展林蜂、林鸡产业。
国储林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储林5万亩项目建设,通过森林抚育,造林更新等改培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基地标准建设,经营期内实现出材量为75万立方米,确保国家木材储备安全。
森林康养产业建设。积极开展黔东南州麻江县全域森林康养试点申报工作,编制以麻江县蓝梦谷蓝莓生态景区为中心,结合乌羊麻景区、药谷江村景区共同发展的森林康养产业规划,打造集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休闲为一体的林业产业综合体。
森林健康网络的构建:建立濒危动植物保护台账,对重点保护动物做到定期观察和及时保护,湿地和陆地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动植物保护率显著提升。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实现林火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和防火设施建设,争取资金确保区级物资库达标,结合县域实际,推进检测预警的智能化、检疫御灾的信息化、防治减灾的社会化、应急救灾的机动化进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有效提升森林健康水平。
生态福利:切实提高森林储备,改善生活环境,使森林植被储碳量稳步提升。推进中心城区公共空间的更新改造,结合城市设计,提升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着力推进环境提升和村庄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助推乡村振兴。
生态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示范基地,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实现林业产值和农民综合收入双增长。充分利用自然优势,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从林下经济方面着手,积极打造“小而特、小而优”的林业特色产业,不断向林产结构高端化、发展技术高新化、发展方式高效化目标迈进。
生态文化: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建设服务接待区、森林康养区、林农文化展示区、百果林农体验区,创建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完善科普教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这些场所自然文化体验、自然科普认识的功能,抒写民族文化传承、绿色发展,使得自然资源文化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表3.1 麻江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性质 |
|
1 |
森林覆盖率(%) |
64.17(预测) |
64.48(预测) |
约束性 |
|
2 |
森林蓄积量 |
252.84万立方米 |
284.7206万立方米 |
约束性 |
|
3 |
森林保有量(含非林地上森林及四旁树占地面积) |
96.23万亩 |
101.52万亩 |
约束性 |
|
4 |
公益林保有量 |
52.82万亩 |
52.82万亩 |
约束性 |
|
5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0012‰ |
≤0.8‰ |
约束性 |
|
6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65‰ |
≤2‰ |
约束性 |
|
7 |
林业产业综合产值(万元) |
8355 |
12000 |
预期性 |
|
8 |
科技贡献率 |
20% |
30% |
预期性 |
|
9 |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 |
9.06% |
9.1% |
预期性 |
|
10 |
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 |
50% |
75% |
预期性 |
“十三五”以来,麻江县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改善。生态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2020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3%,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95%);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与2015年相比,2019年麻江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分别下降65.80%、48.81%、98.06%,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比,分别超额削减56.22、36.52、91.68个百分点。提前超额完成州下达麻江县的“十三五”规划减排任务。氮氧化物排放量新增24.59%,未完成下降0.19%目标。
2019年,麻江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土壤、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可控,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始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定期调度研判,强化跟踪督导和行业包保督导,用好工作提示、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严格落实“三个100%”核查机制,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全县划定8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实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化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脱贫攻坚中心大局及省、州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积极发挥环境保护源头管控和倒逼转型升级作用。2016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21个,共备案建设项目47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2个,排污登记213个。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麻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麻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麻江县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划分规定(试行)》《麻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麻江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配合省州完成县域“三线一单”优化,严格落实“多规合一”,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守行业环保准入关口,稳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多举措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44号)精神。
扎实推进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县环境监测站和县环境监察大队分别达到西部三级站标准和全国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建成空气自动站2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站2个、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站1个。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违法”三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继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等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排查企业757家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4份,立案查处53件,查封1件,实施停产整治2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件,处罚315万元。
“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达到国家、省下达指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麻江县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优势持续保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土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指标体系
表3.2 麻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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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现状值(2020年) |
目标值(2025年) |
指标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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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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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8.3 |
95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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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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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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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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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0 |
0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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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达到国家及省下达目标要求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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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24.59、0、 -65.8、-48.81 |
达到国家及省下达目标要求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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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 |
95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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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7 |
95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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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0 |
100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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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7.04 |
达到国家及省下达目标要求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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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达到国家及省下达目标要求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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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达到国家及省下达目标要求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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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1.6 |
93.9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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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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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0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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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态质量指数(EI) |
— |
保持良好 |
预期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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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森林覆盖率(%) |
60.12 |
60.96 |
约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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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31.04 |
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
预期性指标 |
一、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根据麻江县202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计,麻江县耕地面积有327075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2.79%。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1240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94%。
二、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截止2022年底,麻江县高标准农田120402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6.81%。通过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图斑套合比对,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中已建高标准农田有106568亩;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中未建高标准农田有168158亩。
三、建设潜力分析
麻江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潜力图斑合计219063亩,其中新建潜力123389亩,改造提升潜力95674亩。
四、建设管控区划分
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建设区域划分标准,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控制类型划分为重点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重点建设区域选择耕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的地区,建成后的耕地能保持长期稳定用于农业生产,即县域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扣除不宜建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潜力优先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选取;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建设区域包括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五、建设分区及建设重点
综合考虑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农业功能定位、自然条件、地形坡度、土地资源特点、耕作制度和田块细碎程度的不同,充分衔接《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5年)》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5年)》建设分区、《麻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农业功能分区、《麻江县“十四五”现代山地高效特色农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规划成果,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的原则,将麻江县以乡镇为单元划分为东部片区、西部片区和中部片区。
建设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高标准农田中达标区域、15°以下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重点保护,以提高细碎田块集中连片程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坡耕地综合治理,实施坡改梯、坡面防护等工程,采取测土配方施肥、绿肥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提高耕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利用生态蔬菜、生态粮油等优势产业,在民俗文化旅游、森林康养等区域,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田观光相融合的生态农田,助推乡村产业发展。
六、建设主要任务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新建潜力、水土资源匹配、建设分区等情况,统筹安排实施新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确保到2035年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219063亩,参照建设分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分解目标任务。
七、建设项目布局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工程和建后管护利用等建设,实现经济有增长、地方有收益、农民有收入、企业有效益,推动麻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数量增长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夯实山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基础。
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根据水土资源条件,以建设分区为基础项目区,以流域或集中连片图斑划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立“531”项目库。麻江县划定28个项目,涉及20294个图斑,总面积为219063亩。
八、建设时序安排
到2035年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麻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总目标219063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23389亩、改造提升95674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22500亩。项目分三个阶段建设,近期“十四五”期间至2025年,中期“十五五”至2030年,远期“十六五”至2035年。
近期71306亩,完成总任务量的32.55%。其中,新建项目41831亩,改造提升项目26475亩、高效节水灌溉6000亩。
中期70691亩,建设进度为64.82%。其中,新建35071亩,改造提升35620亩、高效节水灌溉8000亩。
远期77066亩,建设进度为100%。其中,新建46488亩,改造提升30578亩、高效节水灌溉8500亩。
在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中,麻江县属于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项目区、清水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和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落实“黔东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按照“麻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麻江县生态本底现状、生态空间、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自然保护区等,充分考虑了行政区划和生态修复单元的完整性,在全县以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为基础部署重点项目。麻江县在黔东南州级重点项目基础上,对应本辖区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结合麻江县重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项目,部署子项目2个,具体工程十项。
在《黔东南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的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基础上,对应重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部署麻江县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子项目。
围绕筑牢长江上游支流生态屏障、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区域生态脆弱现状和农田生态功能的重点目标,以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为主攻方向,部署生物多样性监测、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评估、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质量提升、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其中,涉及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评估及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详见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项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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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4-1 麻江县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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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因矿山开采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山体滑坡、植被退化等,通过边坡修复、生态复垦、矿区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复绿等技术手段治理修复还原未遭到破坏前的状态,实现环境自然和谐。具体治理矿山名称为麻江县杏山街道大良田石灰岩矿、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水泥用灰岩矿、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猴昌坪水泥用石灰岩矿、麻江县龙山镇龙洞坡砂石土、麻江县杏山街道靛冲村石英砂岩矿等已有和规划矿山,修复和管控面积共计8.1285平方公里公顷。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域内7个乡镇及街道。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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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废弃矿山土地复垦、植被复绿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内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进行修复,促进废弃矿山损毁土地的转型利用,以改善废弃矿山周边生态环境。具体治理矿山有麻江县龙山乡孟江村长冲柚木坡砂石场、麻江县杏山街道杏山村白砂井砂石场、麻江县小谷硐砂子坳砂石场、麻江县寡婆冲重晶石矿、麻江县宣威镇琅琊村井边冲采石场、麻江县谷硐镇河边村建筑用砂废弃矿山、麻江县坝芒乡乐坪村重金石废弃矿山、麻江县贤昌乡高枧村猴场坪采石场等23个矿山,修复面积共计0.2756平方公里。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域内7个乡镇及街道。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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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主要包括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主要是针对中幼林及病虫害林,按照森林演替规律和林分发育阶段不同,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卫生伐、割灌除草等不同措施,通过调整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分健康状况、增强林分活力,最终促进林木生长。低产低效林改造针对质量等级较低林地,主要是对结构退化、生长退化、立地退化的低效林进行改造。全县规划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面积85000亩,其中封山育林60000亩,退化林修复改造25000亩。 工程实施区域:森林质量提升范围主要包括麻江县域内7个乡镇及街道。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完成封山育林600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5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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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矿山生态复绿、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坡改梯”等治理方式,推进全县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做好城镇、农村、景区周边及矿区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该区域规划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面积5646.67公顷,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82公顷,石漠化治理面积2666.67公顷。 工程实施区域: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麻江县域内7个乡镇及街道。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82公顷,石漠化治理面积2666.67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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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三调最新成果,以25°以下耕地为原始数据,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已实施退耕还林范围、土壤污染范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已实施土地整治类项目界线等因素,选取耕地集中连片度较高的区域约219063亩面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同时兼具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等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平整工程对耕地的田土坎削减、对不规则的以及多余的田土坎通过实施田坎修筑归并到相邻耕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产生新增耕地的主要来源。具体工程措施包括土地平整、农田道路、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等。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域内7个乡镇及街道。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含提质改造)项目面积71305亩; 2026-203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含提质改造)项目面积14775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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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生态廊道构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构建以清水江、重安江、羊昌河、龙山河、麻哈河、摆沙河、小堡河、景阳河、乐埠小河、白河、响水河等河流为核心的重要水生态绿色廊道,保护和修复沿湖沿河湿地生态系统,并进行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构建生态化河道,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提高河流岸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河湖生态系统构建基础上,通过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态—生物方法、新工艺(包括悬浮填料移动床、生物悬浮床技术、曝气生态净化系统、组合生物修复技术、底泥生物氧化等)等方法开展河道、湖泊岸线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力争打造出生态化、景观化、多层次化的,覆盖麻江县主要河湖岸线的“岸绿景美”水生态廊道系统。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主要湖泊、河流。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完成复兴河、小堡河、重安江等河流湖泊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2026-2035年在河流湖泊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上实施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围绕加强麻江县生态系统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生态修复工程信息化治理能力的重要目标,以摸清生态家底、修复工程实施效果评估为主攻方向,部署生态状况调查评价科研、生态修复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建设、生态修复效益与风险评估、生态制度体系构建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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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4-2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子项目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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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状况调查、评价、科研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开展能源消耗与碳达峰预测分析调查工作。对麻江县市能源消耗及未来碳达峰时间进行预测,制定麻江县碳中和、能耗双控等方案,提出节能减排的对策和建议,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水生物调查等工作。完成麻江县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与评估,编写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完成麻江县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预防与应急管理方案,构建外来物种监测网络;完成麻江县特有种或指示性生物状况调查与评估,编写全县水生生物保护规划。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全域。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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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修复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开展麻江县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项目。依托卫星、无人机,建设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摄像头等,实现水、土、气、声、生态等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的协同化管理体系,建设麻江县重要生态源地如自然保护地、天然林集中区等区域的天空地监管平台,配套建设生态环境监管指挥中心,提升监察、监测、预警和预报能力。二是开展智慧水务平台建设项目。以目前已有的毕节市、麻江县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智慧防汛决策服务系统等水务信息化系统作为基础,统筹规划,加快水利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结合州级智慧水务建设成效,建立监测一张网,数据一个库,设施一张图,管理一平台的水务监管服务网络,实现监控可视化,资源共享化,决策科学化,管理智能化的智慧水务平台。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全域。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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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修复效益与风险评估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成效绩效评价。针对已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等工程,编制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报告,对已实施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总结项目运行的成绩与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优化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提供依据。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全域。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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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态制度、体系构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构建麻江县全县生态补偿制度,实现全县森林、湿地、水流、耕地四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对自然保护地、河流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量化生态补偿的专项绩效考核目标及相应的奖惩机制,实现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构建清晰严明的领导责任体系、积极主动的企业行动体系、开放文明的全民参与体系、高效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公平活跃的治理市场体系、公开透明的环境信用体系、严密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工程实施区域:麻江县全域。 工程建设时序:2021-2025年。 |
坚持实事求是、节约集约的原则,在充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和社会资金筹措能力下,综合分析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性投资、各类社会资本等资金的规模及筹措的可行性,在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基础上进行投资匡算。因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为多部门共同开展,包括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水利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都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本规划投资匡算与各部门提供相关规划投资匡算衔接。
根据《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麻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投资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出资统筹解决。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生态保护类投资和生态修复类措施中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破坏土地治理等项目;地方政府性资金主要整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主要来源于一体化修复中矿山连片开采区影响地段的生态修复。
筑牢苗岭生态屏障。通过工程实施,全面保护天然林草、自然湿地,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效果,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改善森林结构,林草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建立资源结构合理、生产力高、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保土能力,提升清水江、重安江生态功能,保障两江中下游城镇生态安全,改善苗岭山区农牧业生产和气候调节功能,对筑牢苗岭生态屏障具有重大的战略作用。
打造生态-文化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各项重大工程建设,有助于促进工程区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以及当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在逐步改善自然生态质量的过程中,将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促进形成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生态文化产业带,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通过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地就业机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群众从生态保护中直接受益,助力乡村振兴。
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生态基础。全面推进麻江县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从贵州省的层面上看,保障全省流域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的环节。增强区域生态承载力,促进加快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通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助于积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实践经验,促进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和制度基础。
“十四五”期间,陆续启动各修复单元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推进清水江中游水源涵养重点项目、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完成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重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期间,全县范围内完成低效林改造86.28万亩,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指标达标率10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9.82㎞²;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在100%;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4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280.7206万立方米以上。
2025至2035年,积极推进各修复单元重点项目实施,至2030年完成清水江中游水源涵养重点项目,持续推进重安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确保至2035年完成各项目实施。
按照省州统筹、县级组织、县级实施的原则,麻江县人民政府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生态修复工作责任主体,成立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指挥部。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与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组织实施,落实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修复工作格局。
整合加强各类支持性政策,及时提出适应新常态新的支持性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效率和效益,发挥政策的合力和引导作用,要处理好问题导向政策和目标导向政策的关系,处理好中央支持性政策和地方支持性政策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衔接和配套。处理好综合性政策和专门性政策的关系,综合性政策相对宽泛和宏观,解决领域内的共性问题,专门性政策问题具体和微观,主要解决行业内的具体问题。建立政策设计和政策落实的内容,从而建立完善实用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政策体系。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预算管理,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投入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投资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整合使用省县两级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县环保专项资金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生态公益林建设、扶贫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按照“职责不变、渠道不乱、资金整合、打捆使用”的原则,优先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开发式治理。适合基金使用范围的项目,鼓励以基金方式给予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率。探索生态保护、环境修复、自然资源与城乡土地开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项目资金属于专项基金,实行部门报账制。项目建设单位设专人管理,设立专账管理,专门立卷,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楚,年度施工和基础设施完成后,编制项目进度报表。强化财务审计和监督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每一项工程结束都要有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报告,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通过审计与监督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串用、截留,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作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进技术人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技术、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生物资源开发技术、水资源合理利用技术等关键性的科技攻关、集成和示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支持方案,提高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科技培训,注重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水利水务、农林等行业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组成由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水利水务、农林、建设工程等行业专家为骨干人员的县级专家组,按县域内实施的工程项目履行技术监控责任,从技术层面保证生态、社会、经济三者协调推进,实现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满足效益达到最大化的要求。
构建生态修复监测监控体系,切实加强工程实施监管。充分利用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化监测体系布局。研究布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在现有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测内容体系中增加保护修复工程监测,最终搭建形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工程实施成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主体责任。
定期开展生态服务体检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生态系统受损退化情况,根据受损退化程度,评估生态系统恢复力水平,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措施,合理安排工程措施,改善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服务质量、筑牢生态屏障,保障经济发展。
实行项目公告制度,将生态修复工程的有关政策、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资金构成以及建设过程按照进度进行公告,让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使社会各界都能自觉参与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规律、推动生态文明实践。形成对外宣传合力,加大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宣传力度,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对规划编制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认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现场互动、社会调查等方式,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了解企业家、群众的需求,形成最广泛、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格局。
(来源:麻江县自然资源局/文金贵,审核:张清洪 甘期伟,编辑:姜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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