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作业,是服务经济社会的公益事业。麻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天空发射碘化银炮弹(人雨弹、火箭弹)影响局部天气系统,以达到防雹增雨的目的。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
实施高炮、火箭人影作业,包括人工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规模
2026年麻江县拟投入作业装备37mm高炮2门、火箭发射系统3套,在全县2个固定作业点(乌卡坪人影作业站、乐坪人影作业站)和4个移动作业点(杏山街道九所坟、龙山镇金家坳、谷硐镇摆沙、贤昌镇盐山)开展地面防雹增雨作业。
三、作业时间
3月1日至9月30日为常规作业时间,10月至次年2月有重大活动保障或特殊需求时为非常规作业时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确认的时段才能开展作业。
四、作业区域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射程为炮站(作业点)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五、弹药残骸说明
37mm高炮和火箭发射的人雨弹、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后会产生残骸,作业射程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属正常现象。37高炮和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弹药残骸处置
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联系(办公室0855-2622359),人影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意外事件处置
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马上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八、其他事项
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作业区域附近群众不要围观。若对麻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麻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人雨弹与未爆炸弹丸图片、火箭弹未爆炸残骸图片
麻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人雨弹与未爆炸弹丸图片
火箭弹未爆炸残骸图片


(来源:麻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审核:李帮英;编辑:韦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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