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惩治“蝇贪蚁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纪依法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
1.违规操作:在征收程序中,不依法公开征收信息、未履行法定公告程序,或在评估机构选择、征收范围确定等环节暗箱操作,为个人或特定企业谋取私利。
2.滥用职权: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征收工作,擅自变更征收范围、补偿标准,或强行推进征收项目,从中收受开发商或相关利益方的贿赂。
3.虚假评估:评估机构与征收方或被征收人串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故意抬高或压低房屋评估价格,扰乱征收补偿秩序,从中收取高额费用或获取其他利益。
4.利益输送:中介服务机构(如拆迁公司)为获取业务,向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行贿,形成“权力—利益”链条。
5.截留挪用:征收补偿资金监管不严,导致部分资金被截留、挪用,用于其他项目或个人消费,影响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6.虚报支出:虚构征收成本,虚列拆迁费用,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福利或行贿。
7.虚报补偿:部分被征收人与征收工作人员勾结,通过虚构房屋面积、伪造产权证明、虚报附属物等手段,骗取高额补偿款,随后进行利益分成。
8.补偿不公: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不同被征收人区别对待,给予特定对象超标准补偿,收受对方贿赂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行为。
2.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环卫工人工资,如以罚款、扣除押金等形式变相减少工资发放。
3.其他涉及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1.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包括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未履行公示和报告、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问题。
2.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包括公共收益底数不清、挪用和侵占公共收益、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未及时配合业主进行申报更新;电梯带病运行等。
(四)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1. 问题瓶
示例:锈蚀/超期未检的液化气钢瓶、非法改装气瓶
规范: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检验合格气瓶
2. 问题气
示例:黑窝点储存黑煤气、非法运输车辆
规范:正规燃气企业配送车辆及标识
3. 问题环境
示例:燃气设施被杂物包围、地下室违规存放气瓶
规范:通风良好的燃气设备间
4. 问题管网
示例:管道锈蚀漏气、违规占压燃气管线
规范:埋地管道警示标识完整
5. 问题软管
示例:老化开裂、超长(超过2米)、穿墙使用
规范:金属波纹管/专用燃气软管
6. 问题阀
示例:阀门锈死、私自加装三通接口
规范:自闭式燃气阀门
二、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麻江县杏山街道利民路4号),邮编:557699。
2.来访举报: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电话举报:0855-2622405。
三、提供线索须知
1.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反映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来源: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李兴会,编辑:吴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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