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乐坪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2.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每个党员及村民养成自觉学习法律和党内法规,自觉学习和互相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党内常用法规和发家致富的科技知识、致富本领,并传授给没有文化的村民,实现学在农家长智慧。常开展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之间、党员与村民之间、自然寨与自然寨之间、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之间“四自”活动,实现“四在农家”,以乐坪村精神为光荣和自豪,共同维护良好的乐坪村民形象。
二、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安全生产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7.不乘坐农用车辆、无牌无照车辆或超载车辆。
8.办理红白喜事要严格执行打招呼制度,向村委会备案。
四、村风民俗
1.村民自觉养成关心农村人居环境,保持自家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清洁和家居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的良好品德,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爱卫生”习惯,“清洁家园人人有责,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2.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杜绝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和高价彩礼、低俗婚闹,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争创文明家庭,实现美在农家展新貌。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违反法律法规的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各村民要主动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无不孝子女。
8.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在本村老人过世,不得停放超过四天,办酒期间所产生的卫生垃圾均由主人家自行清理,减少鞭炮的燃放率,安葬地点离村民住宅区不得少于50米。
五、公共设施管理
1.道路维护:不准侵占道路两侧和种植农作物;不许在公路或寨道上设置障碍,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杂物影响通行。
2.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财物,不损毁、移动指示和警示标志,不准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和私人财物。
3.电力、电信设施:要爱护广播电视、电信、电力、路灯等线路设施,要按时交纳电费、维护费和收视费。
4.水利设施管理:要自觉维护本村界内的排污、灌溉、水沟、水渠,不得向沟里倒放垃圾、杂物,不准侵占沟坝沟岸,种植农作物和其他用途。
5.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要自觉维护卫生设施,生活垃圾要定点集中放置,不准乱堆乱倒,生产垃圾要自行处理,病死禽畜要按指定地点深坑焚埋,不准随意乱扔,不准贩买贩卖。
六、山林管理
1.严禁毁林开荒,未经批准,不准乱占地种植,违者处100元—500元违约金,并责令退耕还林。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在防火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烧炭、点烟等明火行为。引起火灾者要赔偿损失,造成严重损失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乱砍林木,偷伐林木者,按《乐坪村守山协议》进行惩罚。
4.承包耕种经营村集体山地,应按时交纳租金,并服从村委会规划。
七、土地资源管理
1.建房严格审批,村规建房需按规定逐级申报批准,方可动工兴建,提倡旧房改建、高层建筑节约用地,不得擅自违反规划、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损害四邻利益。
2.水、矿资源属集体资源,要自觉管护,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占为私有。全体村民要自觉节约用水按时交纳水费,自来水不能作为生产性使用。
八、财务管理
1.村委会及计生协会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村级财务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计生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按每月公开一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2.村委会不得向集体借款,不得公款私用。
3.承包租用集体土地、山林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时缴纳承包租金,违者村委会须及时收回重新发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反村规民约所收的违约金,将其作为村财使用,不得挪用。
九、承担责任
违反本村规约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缴纳违约金100——500元。
十、奖励
凡积极举报、检举、揭发有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并经查实,予以保密的同时奖励100—500元。
十一、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乐坪村委会,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后增补。
(来源: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审核:欧仕英,编辑: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