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未到龄死亡人员退保流程

农村养老保险未到龄死亡人员退保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6-24 16:12 字体:[]

  


申请对象:

1、参保缴费人员不足60岁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2、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金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支付500元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流程:

一、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参保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社保卡和公安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到镇人社中心审核,填写麻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申领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承诺表,并复印相关材料存档,工作人员初审完成签字盖章报上级部门复审

二、县社保局经办人员(复审)→县社保局经办人员复审材料

三、会计(审核)→会计审核材料和核算金额

四、社保局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无误后签字发放丧葬费及个人账户余额到继承人提供的社保卡中。

五、谷硐镇办理部门:谷硐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55-2673558;办理人:顾业进。

(来源:谷硐镇人民政府,审核:文正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