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村村规民约

兰山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 2023-02-13 15:14 字体:[]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现在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民自治章程》之规定,制定我村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日常行为:

每位村民都要规范日常行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民族团结、和谐美好家园。

二、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争评“五好家庭”、争当“文明户”、文明村民、争创先进。

2、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5、提倡一事一议,村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6、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7、关心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尊重老师,关心学生,提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吸毒、贩毒,不走私贩私,不聚众赌博,不参与传播淫秽物品,不参与邪教活动。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销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安全设施。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捡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诉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7、交通文明,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8、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按时缴交水电费卫生费,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损坏用水设施,视损失程度赔偿。

9、认真遵守户口管理制度,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

10、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

11、服从镇村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应事先申请,须经村委会同意并上报批准后方可,违反道路规划应主动退让。

四、相邻关系:

1、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和睦相处,敬老爱幼尊贤,亲邻互帮互助,婆媳、姑嫂、妯娌、兄弟姐妹等之间互相关心体贴,反对无事生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两委会安排,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识。

3、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要严格遵守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4、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其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5、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调解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教育,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赔礼道歉,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坏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两倍以上进行赔偿。

五、婚姻家庭:

1、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3、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育龄妇女都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

4、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六、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快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要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中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各村民户对自家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村民野外用火发生火灾损失的,除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七、公共卫生:

 1、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貌整治,各村民要保持户内外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采用袋装,投放到村统一设置的垃圾坑或垃圾箱。注意保护井水、自来水的卫生。

2、家禽家畜及宠物实行圈养或拴养,做到粪便无害化处理,净化排放。病死的禽畜、宠物严格实行深埋的办法,不得随意丢弃。

3、严禁焚烧垃圾和作物秸秆,特别是橡胶、塑料、油漆等废弃材料。

4、严禁在村主干道路两侧五米内擅自乱搭、乱建、乱挖、乱围、堆放柴草。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涂写刻画。

5、保持道路畅通,不乱占公共场地,公用地、道路,严禁在村主干道路两侧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若是需要临时在村主干道路两侧堆放建筑材料应经包片责任人同意,并保证在期限内清除干净。

6、严禁在村主干道路两侧晒牛粪、 晒稻草、焚烧粪等物品。

7、村主干道路两侧居民实行门口三包制,签定门口三包责任书。

八、疫情防控

1、主动接种疫苗。

2、外出返乡人员及时向村委会报备。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谷硐镇人民政府,审核:孙廷霞,编辑: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