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老年人补贴(高龄补贴)
一、补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二、补贴对象:具有麻江县常住户籍、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健在的高龄老人。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年龄在80-89 周岁的补贴50元/月·人,年补贴600元;年 龄在90-99周岁的补贴100 元/月·人,年补贴1200 元;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补贴200元/月·人,年补贴2400元。
四、补贴方式:高龄补贴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发放。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账户。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凡符合高龄补贴申报的对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份,个人银行存折账户复印件 3 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 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麻江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 3 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它人员办理申请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份。村(居)、社区接到申请并经调查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审核。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要进行复核复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村(居)、社区进行政策解释。第十条 审批。县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开展抽查后审批。
(三)待遇变更与终止。高龄补贴保障对象因死亡、户籍迁出麻江县等情况的,当月死亡、户籍迁出的,次月停发待遇。对死亡的,要及时退出,资金测算到死亡当月;对达到年龄条件 的,要及时补进,资金测算到具体达到年龄当月。对各年龄段要分段测算资金。
六、办理部门:麻江县民政局
七、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八、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九、地点:麻江县民政局(麻江县环城东路44号)
十、咨询电话:0855-3881878
20XX年度麻江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相片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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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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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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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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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 |
申请人经济状况 |
低保 |
特困供养 | |||
代理人身份证账号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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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代理人意见: 本人于 年 月满 周岁,按规定享受高龄补贴,特此申请。 | |||||||
户籍所在村(居)委员会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户籍所在乡镇意见: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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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时须填写本表1式3份,县、乡镇、村(居)各存一份;
2.附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各3份,受委托人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信息来源:麻江县民政局,编辑人:王竹青,审核人:钱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