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将麻江县2024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90万元分配情况和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申报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止。
4.联系股室和受理方式。联系股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3楼;邮编:557699。
监督举报电话:0855-2622189(县民族宗教事务局),0855-2620880(县财政局),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麻江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xls
(来源: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金庆广;编辑:朱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