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规范简称:县民宗局
办公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井群众工作中心四楼
门户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zfbm/mzzjswj/dwzz/index.html
办公电话:0855-262218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通信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井群众工作中心四楼民宗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7699
负责人姓名:李静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855—2622189)。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承担联系民族乡的具体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参与组织民族乡的庆祝活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全县性民族文化协会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拟订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外事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
监督管理中央、省级、州级、县级民族宗教经费及专项经费;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承办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经费投放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跟踪调查及综合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性宗教团体的财务工作。
研究和分析民族关系;调查掌握影响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对策建议;负责民宗系统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办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二)民族宗教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办公电话:0855-2622189)。承担民族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等工作;参与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扶贫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有关工作;提出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性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民族工作的宣传工作。承办扶持民族乡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生产的有关工作;承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各类民族专项经费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扶贫工作;负责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等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出版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学工作;指导民族语言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全县民族古籍抢救、收集、出版工作,指导各地区开展相关工作;起草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承担组织制定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规划及重点课题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承担指导少数民族古籍人才的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与交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民族宗教舆情监测工作。承办涉及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发展进步等方面舆情的收集、监测、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承办涉及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务。承办宗教和谐稳定等方面舆情的收集、监测、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承办涉及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务。承办宗教事务及民间信仰方面的事务管理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县性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承担受理、审核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工作;承办“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职责,参与处理涉及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全县宗教外事归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处理涉外宗教事务;拟订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的有关工作;承办民族成份的认定、恢复和更改工作;承办宗教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复核工作。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麻江县民族宗教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855-2622189)。为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股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挖掘、发展和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承担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服务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防范和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和渗透破坏活动;协助开展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审核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等有关工作;承担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对外宣传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振兴、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县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李 静;编辑:罗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