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人社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及形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及责任分解的通知》(麻府办发〔2020〕107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公开了人事信息、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劳动就业、行政权力、机构概况等信息,以上信息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三楼;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3881828

传真号码:0855-3881837    0855-3881829

通信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三楼,邮政编码:557699。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填写《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两种:

①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以方式①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2.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①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交了完整材料的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②答复。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受理该信息的机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费用

受理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受理机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855-2629688

     办公地址: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县府路2号

     邮政编码:557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x

附件: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来源: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顾华业,编辑:刘建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