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麻江县水务局依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1.本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2.本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局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5.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县水务局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县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麻江县杏山街道光明路;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2622177

传真号码:0855-2622177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街道光明路,麻江县水务局,邮政编码:557600

电子邮箱地址:mjsl177@163.com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填写《麻江县水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附件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二种:

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水务局办公室处,当场提出申请。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2.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麻江县水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麻江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①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交了完整材料的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答复。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受理该信息的机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水务局纪检室投诉。

投诉电话:0855-2621907

电子邮箱:mjsl177@163.com

办公地址:贵州省麻江县杏山街道光明路

邮政编码:557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附件:麻江县水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



                             (来源:麻江县水务局;编辑;李杰;审核:孟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