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 麻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2023年12月28日)
报备机构: 审查结论:
麻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2023年12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县“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县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保证政令统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我县对2023年12月15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有序推进工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成立清理领导小组,细化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性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及时限,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进行安排。

(三)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于清理范围的,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

(四)明确范围,全面清理。对2023年12月15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措施有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结果

经清理,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1件,经过认真梳理建议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41件。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逐步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麻江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12月28日).xlsx




麻江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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