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江县统计局2024 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麻江县统计局 作者:杨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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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站、办、中心:

为切实做好麻江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现将《麻江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麻江县统计局

2024年5月6日



麻江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贵州省统计系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黔统办字〔2024〕2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麻江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第二、三、四季度。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一)常规抽查

以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作为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抽查,同一批次抽取不超过15%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

(二)部门联合抽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要求,由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统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县统计局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抽查,确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高效完成。

三、抽查主体

县统计局是“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的主体单位。抽查工作开展前,应按照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原则,随机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人员参与检查。

四、抽查原则

年度内对同一调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次数原则上为1次。

五、抽查工作基本流程

(一)编制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

(二)向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和检查依据等;

(三)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 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四)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五)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六)根据工作需要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七)根据工作需要,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八)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六、常规抽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情况;

(四)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监督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七、工作任务

(一)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本县检查对象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便于工作开展。

(二)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除涉密、不适合向社会公示的检查结果外,检查结果录入率应达到100%。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统计调查对象存在无法联系、不在登记场所经营等情形的,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发现其他违法违规事实或线索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综合业务股。

(二)严格执法问责。对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查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严格依规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三)加强普法宣传。在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在依法统计的同时,自觉抵制和拒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依法公开结果。县统计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强化信息报送。按时向黔东南州统计局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按时上报月报表。

(来源:麻江县统计局,审核:杨仁品,编辑:杨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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