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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3930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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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府办函〔2023〕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麻府办函〔2023〕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文旅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麻江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麻江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及《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2030年)〉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2〕20号)精神,推进中医药在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中医药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落实新时期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健全我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医疗、康复、治未病、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服务能力,推动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持续提高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健康麻江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是:

--2024年完成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完成谷硐镇中心卫生院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比例达到50%;完成坝芒、贤昌两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

--100%乡镇卫生院开展6类2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100%乡镇卫生院中医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1人以上;全县所有乡村医生开展一轮中医药适宜技术轮训,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宣传基本实现全覆盖,依托县级龙头医院深入到100%乡镇和80%村寨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推动建设县内“名医工作室”4个以上,其中,县人民医院、谷硐中心卫生院、杏山中心卫生院、宣威中心卫生院各建1个。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网络

1.夯实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功能作用。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力争在2024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推动县人民医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推动县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将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融入妇幼健康工作,打造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对坝芒、贤昌两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力争再建成2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在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在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2.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机构。加大“放管服”改革,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上,充分考虑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留出部分规划床位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苗侗等民族医院,支持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医院。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名老中医举办中医诊所和苗侗等民族医诊所,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能力

3.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夯实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服务科能力,安排专人负责;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分管、专人负责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员,负责中医药民族医药各方面管理。提升中医药管理能力。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重点对中医医疗机构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科、中医馆中医文化建设,始终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就医患者提供特色、舒适、清爽、整洁的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首诊负责制、院科两级管理、坚持开展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每周业务院长至少开展两次查房,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始终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4.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县卫生健康局要成立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县级中医科、基层中医馆、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丰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服务种类,扩大平台涵盖范围。2025年底前,所有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并联通。开展中医远程医疗、科间会诊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三)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县中医医院投用前的科室建设、人才储备、设备配置、功能定位等各项准备工作。在此之前,依托县人民医院谋划建立中医药服务“两专一中心”,重点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通过返聘退休老中医或人才引进的方式,力争在县人民医院打造1个中医“名医工作室”,发挥名人效应,带动县级中医药发展。结合“千县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中医科设备实施配置,力争每年开展新项目2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6.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推动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杏山、宣威2家省级示范中医馆,谷硐、龙山2家省级优质中医馆开展治未病服务。加强县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围绕儿童、老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逐步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落实《麻江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鼓励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配备中医药服务人员,提高中医药签约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推广应用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做实县乡两级慢病专科管理,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巩固宣威、杏山两家中心卫生院省级示范中医馆创建成果,推进谷硐、龙山两家乡镇卫生院创建省级示范中医馆,开展中药饮片服务达300种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康复室和康复治疗区,100%开展中医药非药物疗法并逐步提高比例,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全面提升中医药诊疗能力。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7.继续加大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东西部协作新的对口帮扶关系要求,积极主动对接佛山市南海区,建立好帮扶医院中医药专业的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做好“组团式”等多种形式模式的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帮扶专家工作站,采取驻点帮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受援医院要加强沟通对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全力做好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8.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在县中医医院建成前,依托县人民医院及杏山、谷硐、宣威三家中心卫生院建立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置有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并具备开展远程培训示教工作。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中医内科、针灸、推拿、康复、骨伤等专业为主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负责适宜技术的培训。中心师资要积极参加上级培训,提升医疗综合救治能力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按照“县级带中心、中心带一般”的模式,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通过开展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的推广,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综合诊治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9.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按照《黔东南州基层中医药苗医药适宜技术操作手册》和国家、省有关中医药适宜技术教材开展培训工作,将简便廉验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到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医共体、乡村一体等多种形式,指导、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每个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2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和考核标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五)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0.拓展人才培养模式。立足需求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继续做好民族医药确有专长人员培训、考试考核等认证工作,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积极开展西医学中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3年内所有乡村医生必须完成一轮到县级及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发挥医共体建设的资源优势,实施优质人才资源下沉,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短缺现象;支持退休中医医师、获得省级认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到基层执业服务。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优化人才成长和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和引智工作,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带头人。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基层优惠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基层中医药人员。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逐步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改革

12.做好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人民医院要充分发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牵头带动作用,结合成员单位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需求,继续选派中医科主任或业务骨干下派到成员单位兼任业务院长,带动支持成员单位发展中医特色专科。探索建立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推进不同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比重持续提升,引导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3.加强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和学习,支持建立符合中医药诊疗特点和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比例。积极向州、省和国家申报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和将新增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项目、新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民族医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七)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14.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加大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鼓励县域内医疗机构争创全国基层名中医专家、全州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以上。开展县域内名医工作室认证和建设工作,力争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1个县域内“名医工作室”,支持开展民族医特色专长服务。加强对民族医药知识及医药经验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惠益分享制度”,大力鼓励民间苗侗等民族医生献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15.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中医文化内涵建设,组织中医科室长期开展“读中医书、讲中医话、看中医病、做中医事”等系列活动。结合民生实事老年人体检等工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进村寨、健康惠万家”活动,组织中医专家团队走进村寨、社区、学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医药义诊、中医药健康和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巡讲。在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村卫生室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良好氛围,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得到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县级中医专家团队深入到100%乡镇和80%村寨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4月底前)。制定下发《麻江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动员部署,组织启动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3年—2030年)。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工作任务。卫健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指导,保证实施效果。

(三)总结评估

1.年度总结(每年度11-12月):各相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县卫生健康局汇总上报。

2.中期评估(2025年6-7月):各相关部门对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阶段评估,总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总结评估(203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各相关部门对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制定重点任务推进清单,分年度压茬推进。落实中医药民族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各相关医疗机构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二)加强投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积极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三)注重实施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综合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监督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报道,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级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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