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文旅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麻江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执行单位要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县人民政府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坚决杜绝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程序而直接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附件:2023年度麻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xlsx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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