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文旅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贵州省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和任务
研究解决职工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将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渠道机制,健全和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推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职工;切实发挥县总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把县人民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在促进麻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麻江上贡献力量。
二、会议组织形式及时间
联席会议由县总工会提请县人民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或委托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总工会副主席出席会议。邀请县委主管工会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有关领导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通知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基层党、政、工代表列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由县政府与县总工会商定后可临时召开,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
三、会议主要议题
1.通报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意见和要求;通报县总工会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并协助县人民政府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3.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麻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4.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5.研究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需要县政府重视支持帮助解决的问题。
6.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相关要求
1.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共同承担。会议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与县总工会主席商定。议题确定后,县总工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备好联席会议的材料,提出建议和对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调查研究解决办法,在基本达成共识和准备充分后,提交会议协商解决。
3.会议议定需要县委研究支持的事项,由县人民政府提请县委研究。
4.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并会同县总工会共同检查督促落实。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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