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金竹街道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的请示》(麻自然资呈〔2025〕222号)收悉。受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金竹街道六堡村和河山村集体土地0.034公顷作为金竹街道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其中,涉及集体农用地0.034公顷(林地)。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金竹街道办事处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麻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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