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区域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抓好工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职能,综合设置:1、党政(行政)办事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群团组织2个:团委、妇联;3、事业单位14个: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水利站、林业站、残疾人联合会、群众工作站、计生协会、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龙山镇总编制人数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4名工勤编制,事业编制人员38人。现在职人员共60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3人,工勤2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37人。另退休人员18人。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预算额为720.90万元,全部收入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单位支出总额720.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12万元,占总支出的59.11%;农林水支出167.71万元,占总支出的23.26%;住房保障支出127.06万元,占总支出的17.63%。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20.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35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64.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31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21.83%;商品和服务支出86.70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2.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0.28%;专业业务费8.54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18%。按支出部门分类: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6.6万元,占总支出的0.92%;政府办公室(厅)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355.88万元,占总支出的49.36%;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8.50万元,占总支出的5.34%;党委行政运行8.4万元,占总支出的1.17%;农业行政运行49.08万元,占总支出的6.81%;林业行政运行17.7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水利行政运行1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2%;村委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06.60万元,占总支出14.79%;住房公积金支出占35.71万元,占总支出的4.95%;购房补贴支出9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2.67%。
三、龙山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浮动情况
(一)龙山镇2016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7万元(其中:含上年度招待费支出3万元,本年度招待费预算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97%,与2015年预算数基本持平。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4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我镇调研、工作交流、检查的公务接待支出,比2014年公务费接待支出减少1.67万元,同比减少40%,减少原因一方面说明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时部分招待费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核销情况。
(二)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80%,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91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决算数12.56万元,比2014年减少4.36万元,同比减少25.76%,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减少原因为规范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用车登记,本着节约开支,提高效能原则,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三)我镇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预算未做安排,因此,这两项经费预算无数据。
附件:1.龙山镇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龙山镇2016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3.龙山镇2016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4.龙山镇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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