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乡党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在县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乡单位的干部。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2. 乡人民代表大会
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3. 乡人民政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乡建设、人力资源和保障、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区域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抓好工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 乡纪委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的廉政建设等工作。
5. 乡政法委员会
负责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协调政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法制建设。
6.乡人民武装部
负责国防教育、预备役登记、民兵训练、兵员征集、人防战备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综合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计划、文秘、档案、人大日常工作,政协联络工作、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工会、信访、人民武装、综合协调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科技、残联、老龄、广播电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本乡社会保障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负责本乡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工业办公室、招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及招商引资、村乡建设、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基层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搞好服务;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乡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信访维稳处置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乡的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群团组织
(一)团委
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妇联
履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乡管理的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本乡乡的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乡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农合医疗、城乡低保、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
负责科技培训、远程教育、文化宣传、义务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性工。 4、村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主任1名。
负责组织本乡、村规划、详细规划、城乡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乡、村规划行政许可证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乡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乡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负责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承办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婚育咨询和服务,搞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帮助指导村级计生卫生室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
负责综合管理本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本乡各村、各部门和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本乡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安全生产的形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 7、水利站。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
负责开展水法、水利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水行政法,配合调处水事纠纷;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村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群众搞好山塘水库蓄水保水、渠道清淤补漏、提灌设施的检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水利统计、检查观测工作。
8、林业站。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负责制定本乡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森林、林木采伐进行监督,落实绿化造林有关政策;负责造林、低产林改造、苗木培育、封山育林、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营林生产技术工作,并抓好本乡森林防火、森林植物检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9、财政所(副乡级)。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负责编制本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类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本乡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本乡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乡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
10、残疾人联合会。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专职理事长1名。
11、计划生育协会。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设会长1名(由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副乡级)。
12、政务服务中心(挂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单位)设立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性收费、公共便民服务等事项;对进驻部门(单位)受理、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协调各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核准及备案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统计、公告以及相关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和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监督整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各项服。13、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包含10个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6个、村级组织1个,具体分为:党委、人大、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党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
坝芒乡总编制人数为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政府乡长),人大主席1名,乡长1名,副乡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部长1名。
事业编制人员48人,工勤编制2人。现在职人员共58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22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36人,在职工勤编制人员2人,社会化聘用人员1人。
二、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 82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 298.32万元,增长36.0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资增加支出和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二)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827万元,占100%.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04万元,占75.67%;项目支出200万元,占24.32%。
(四)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2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98.32万元,增长36.07%。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资增加支出和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五)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2.25万元,增长35.59%。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资增加支出和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4万元,占42.9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56.12万元,占43.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5.18万元,占7.9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支出47.24万元,占5.7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7.61万元,支出决算为822.04 万元,增长28.51 %。主要原因:工资改革调资增加支出和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增长2.64%。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9万元,增加11.72%。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减少8.19 %。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
(4)民族事务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在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6%。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6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1万元,减少12.68%。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
(9)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153 万元,支出决算为356.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减少11.44%。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4%。
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年初预算为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9.83万元,增加3.33%。具体情况如下: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5%。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7.24万元,减少16.42%。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 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
(六)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9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92万元、津贴补贴158.53万元、奖金8.58万元、绩效工资22.51万元、退休费36.09万元、抚恤金3.64万元、生活补助92.89万元、医疗费23.46万元、住房公积金30.76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公用经费9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47万元、印刷费4.33万元、手续费0.71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4.77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3.21万元、维修(护)费1.87万元、会议费6.29万元、培训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10.62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七)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减少16.88 %,减少原因是规范乡公务接待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规范乡公车管理, 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故比上年度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4万元,占42.11%,比上年减少2.72万元,减少24.59%,减少原因是规范乡公车管理, 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10.62万元,比上年减少0.47万元,减少4.23%,比上年相比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4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10.62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我乡调研、工作交流、检查的公务接待支出等。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308批次,275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无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529.283万元。其中:货物类垃圾车垃圾箱支出17.5万元,占3.30%,工程类水城村美丽乡村建设支出132.4万元,占25.01%;大开田村猫头村大寨组产业路建设支出26.9万元,占5.08%,坝芒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支出75.55万元,占14.27;麻江县坝芒乡产业路建设支出276.933万元,占52.32%.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数量95价值166.21万元,办公用房8处,价值124.22万元,一般公务用车4辆29.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按照麻江县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具体采取措施有: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我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明确了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四是充分应用上年评价结果。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上年绩效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整改。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本年度不再申报经费预算,或减少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经费的预算安排,对预算绩效管理较好的,申报增加预算安排。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人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财政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网络运行经费、以及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方面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在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党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管理(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用于居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用于计划生育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林业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用于水利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的支出。主要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等等。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和培训、县乡村干部培训、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生产发展)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用于14个村居的人员经费和村级办公费、治安联防经费、远征教育费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复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坝芒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来源:坝芒乡人民政府,审核:蒙兴寿,责任编辑:赵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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