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概况
根据《中共麻江县委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麻党发[2014]10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麻府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设立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调整:1、取消国家、省、州公布取消的事项;2、将原县工业信息化局的职责划入;3、将原县招商和商务局的商务、粮食管理职责任整合划入;4、将原县投资创业小区管理委员会(工委)职责任划入.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信息化发展、促进商务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现代信息产业、现代商贸流通产业、现代内外贸易、现代粮食产业、煤炭产业等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两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的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预测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物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3.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受理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拟订县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省、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订县级财政用于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信息化、商贸、粮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商贸、粮食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4.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州、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粮食收储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5.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行业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淘汰、关闭小企业工作;承担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粮食收储、流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承担中央、省、州驻县企业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实施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新技术等政策、规划推广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
6.联系工业、信息化、商贸、粮食领域行业协会;组织指导经济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等对外合作交流和展销活动;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
7.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工作;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8.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投融资服务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加工业发展,推进民间工艺品产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9.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10.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煤炭资源开发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对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并指导协调煤炭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11.指导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民爆器材行业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12.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按规定对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生猪屠宰、拍卖、典当、散装水泥流通、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商品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商品流通行业、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业发展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全县各类综合及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网点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委托的审批权限,负责拍卖、典当、二手车、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燃气加气站经营、成品油经营等事项的行政审批;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二手车经纪公司等经营主体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4.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商品进出口、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全县进出口状况,提出外贸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事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申报并管理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企业产品进出口工作;对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实行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牵头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对策建议和组织实施;研究全县服务业发展态势,统筹、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6.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拟订粮油产业化发展规划;承担粮食供应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职责;拟定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承担县级储备粮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部门决算为本级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局内共设行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4个,均没有进行独立核算,全部经费皆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预算管理,机构名称及性质如下表: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内部机构统计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性质 |
1 |
办公室 |
行政 |
2 |
运行股(商务股) |
行政 |
3 |
规划与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行政 |
4 |
信息化股 |
行政 |
5 |
煤炭与安全监管股 |
行政 |
6 |
县中小企业办公室(县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7 |
县企业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8 |
县粮食管理办公室(县粮食应急办公室)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9 |
县节能监察和商务执法大队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总人数 2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 17人,工勤编制 1 人,截止2015年12月30日止,在职人数 29 人,离休人数5人,退休人数 31人,抚恤人数9人。
二、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46.23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570.3万元,增长272.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二)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66万元,占97.94%;其他收入42.52万元,占2.06%。
(三)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3万元,占26.18%;项目支出1,302.17万元,占73.82%。
(四)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092.45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520.78万元,增长266.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五)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6.32万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02.10万元,占5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10万元,占1%;节能环保(类)支出 18.09万元,占1 %;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298.9万元,占17%;住房保障(类)支出 86.11万元,占5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38.92万元,占2%;其他(类)支出 254.26万元,占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4.4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87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24万元,支出决算为 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8.62元,支出决算为986.05万元,完年初预算的12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万元,完年初预算的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年初预算的100%年。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09万元,增长100 %。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 18.09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根据黔经信节能(2015)10号文件精神用于购置节能监察专业技术车费用,此款于2015年4月下达指标,所以年初无预算。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年初预算为5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减少57%。具体情况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支持(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黔财企(2015)123号文件精神用于支付2015年第三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经费,此款于2015年11月下达指标,所以年初无预算。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年初预算为3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万元,减少85%。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8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6.11万元,增长6 %。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3.02万元,支出决算为 68.1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8%。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2万元,增长30 %。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风险基金(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54.26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26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黔财企(2015)10号文件精神用于2015年企业稳增长以奖代补资金,此款于2015年4月下达指标,所以年初无预算。
(六)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38万元、津贴补贴90.01万元、奖金7.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6万元、离休费24.98万元、退休费81.76万元、抚恤金3.39万元、医疗费16.10万元、住房公积金18万元、购房补贴73.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万元;公用经费2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4万元、邮电费2.29万元、差旅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
(七)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5.94万元,增长126.04%,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支出相应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8万万元,占90.87%,比上年增加17.64万元,增长211.72%,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信、粮食商务、创业小区职能合并支出相应增。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占9.13%,比上年减少1.7万元,降低39.5%,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等对外合作交流、展销活动、煤炭执法和企业协调服务等工作所需使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1万元,主要是用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交流、上级检查考核、调研;开展工业、信息化、商务、粮食等对外合作交流和展销活动和企业协调等接待事项。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61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专用设备购置和维修(项)财政拨款15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明达公司扶持经费,由于财政年底拨款,企业放假过春节所以没有支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万元,比2014年减少16.75 万元,降低30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单位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明确专人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对我局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在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我局选取了东恒、红星矿产、中再生、宣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天马公司以奖代补、和中公司和山宏公司以奖代补资金等7个项目、资金总额458.94万元作为重点评价项目。通过开展自评: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未造成资金浪费和滞留等。评价结果显示,我局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对预算绩效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反映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和发展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和发展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指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指反映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16年9月5日
(签发人:张旭东,审核人:汪建兰,责任编辑:龙绍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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