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麻江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定;制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数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统计局统计体制改革方案。
3.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和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4.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1‰人口及劳动资源调查等二十多项专项调查。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建设。
8.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州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统计局下设两个正科级单位,一个是统计本局有行政编制数6人,事业编制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4人;另一个乡镇统计办,为2012年新成立的正科级单位,编制12人,现有在职9人。统计局现共有在职职工19人,退休人员4人。
二、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38.72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95.19万元,增长39.09%。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将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我局支出,所以收支增加。
(二)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68万元,占97.33%;其他收入8.84万元,占2.67%。
(三)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3万元,占54.58%;项目支出148.25万元,占45.42%。
(四)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22.6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92.02万元,增长39.89%。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将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我局支出,所以支出增加。
(五)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52万元,增长38.38%。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将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我局支出,所以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299.54万元,占93.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68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96万元,占3.4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18万元,增长51.82 %。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将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我局支出,所以支出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9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4万元,增长57.82 %。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
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2%。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年初预算32.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76.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8.68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11.52万元,支出决算数10.96万元,减少4.86%。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5.14%。
(六)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9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50元、津贴补贴89.73万元、奖金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8.67万元、退休费18.60万元、奖励金0.47万元、住房公积金10.96万元;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0.63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6元、劳务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七)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4万元,,比上年增加8.98万元,降低70.16%,减少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万元,占56.37%,比上年减少1.97万元,降低48.29%,减少原因是2015年我局的车一直处于报废状态,已不能上路行驶,公务用车都是用干部职工的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占43.63%,比上年减少7.01万元,降低81.13%,减少原因是有调查培训一天以上的都在食堂就餐,单位一般的公务接待也都选择在食堂就餐。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过路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万元,主要是调查培训、业务培训、公务或上级兄弟县市业务交流学习就餐接待等。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3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统计局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
比2014年增加1.27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大型活动,中路途追加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统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了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明确了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2015年部门运转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在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我局选取了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二个项目、资金总额148.25万元作为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显示,我局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对统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依据,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单位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是指国家机关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麻江县统计局
2016年9月5日
(签发:吴寿景,责任编辑:杨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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