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二、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决算表(项目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决算表(资金来源表)
(十二)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五、名词解释
一、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筹备和紧急调度。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致、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县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推进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统筹推进与县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订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县外区域合作的常态化机制,负责县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协调。
9.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糖等储备。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12.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3.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14.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王作。
15.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州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职工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 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 12人,遗嘱人员1人。
二、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一)
三、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 1802.1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2560.19万元,降低58.69%。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减少。
(二)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54万元,占75.6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48万元,占24.40%。
(三)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3万元,占22.76%;项目支出731.21万元,占77.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89.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672.67万元,降低62.70%。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缓慢 。
(五)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3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8.56万元,减少66.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37万元,占43.74%;科学技术(类)支出6万元,占0.81%;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万元,占26.96%;农林水(类)支出156.01万元,占21.04%;住房保障(类)支出55.27万元,占7.4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0万元,支出决算为 741.65万元,增长232.88 %。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64.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4.37万元,增长97.26%。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4.44万元,支出决算为 1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75%。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支出决算为 167.21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支出决算为 15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6.0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58.36万元,支出决算为55.27万元,下降5.29%。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支出决算为55.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52万元,支出决算为 2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1%。
(六)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76.81万元、津贴补贴 54.80万元、奖金4.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35万元、抚恤金0.67万元、住房公积金23.41万元、购房补贴31.87万元;公用经费2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14万元、手续费 0.01万元、邮电费 2.14万元、差旅费6.91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7.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七)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75万元,,比上年增加3.37万元,增长76.94%,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4万元,占86.97%,比上年增加4.12万元,增长1.57%,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13.03%,比上年减少0.75万元,减少42.61%,减少原因是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申报、调度、检查、物价监督及脱贫攻坚工作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是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节能减排审查、价格监测检查及维稳等。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16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非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2.4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48万元,占100%。本年支出104.9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4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9万元,比2017年减少21.12万元,减少49.80%,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麻江县发展改革局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总额116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11.06万元,减少52.96%。其中:固定资产208.36万元,比上年增加3.73万元,增加1.82%,其分布情况是:
(1) 房屋面积270平方米,价值120000.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70平方米,价值120000.00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 车辆合计3辆,价值56.5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1.61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24.93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共0辆,价值0万元。
(3)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或套),价值0万元。
(4) 其他固定资产371件,价值139.82万元。
4.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无重点民生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麻江县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我局成立了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局选取了2017年以工代赈枫香坝至庙坡通村水泥公路,资金总额144万元作为重点评价项目,通过开展自评,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未造成资金的滞留、浪费、挤占、挪用等现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充分应用上年评价结果,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上年绩效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参考依据,继续开展好下一年度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二)
1.项目情况
麻江县2018年以工代赈(枫香坝至庙坡通村水泥公路)项目,为麻江县杏山街道青山村枫香坝至庙坡通村水泥公路,公路总长2公里,路面宽度4.5米,浇筑混凝土路面5400平方米,硬化总面积841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4万元(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杏山街道青山村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北部、镇驻地(虎场村)距麻江火车站(白秧坪)5公里,贵新高等级公路、凯麻高速公路与湘黔铁路、株六复线铁路穿境而过,东西与本县的下司镇、杏山镇接壤,西北、北面与福泉市马场坪镇、凤山镇隔河想望,东北与神泉市兴隆乡交界。
2.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的建设可方解决当地不通公路的问题,有效改善王义片区的交通条件,确保农民的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供给,为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2)项目的建设将解决农民因没有公路而受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步伐
(3)项目的建设是该区域公路网络建设的需要
(4)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农作物及农副产品的运输和交流,加快资源的开发利用,解决村民无法通车的困难,提高县乡公路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出公路服务群众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3.项目执行情况
完成麻江县枫香坝至庙坡通村水泥公路,公路长度2公里,路面宽度4.5米,浇筑混凝土路面5400平方米,硬化总面积8410平方米。
4.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1)改善麻江县现有的交通路网结构,提高了原有道路的行车速度,缩短了相互间来往的距离,降低了运输成本。
(2)解决了沿线430户1790人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向脱贫致富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
(3)对未来沿线的全面建设提供了便捷的运输服务,同时也为当地与周边地区的广泛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4)项目的建成必将带来交通状况的改善,有利于带动当地种植和养殖产业的发展,促进农副产品和资源的开发,以提高沿线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加快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5.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片区位于沿线经济基础较差,文化水平相对落后,一方面做好对沿线群众工作产生不利方面影响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公路建设是一项投资大、战线长、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作。
(3)项目后续管理,项目验收后移交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村,由乡镇、村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的管护机构,建立村级专职管护队伍负责管护,做好公路的日常养护,以便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指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风沙荒漠治理(款)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得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麻江县发改局2018年决算信息公开表
2.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发改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70824.doc
(来源: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 邱毅江 ,编辑:周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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