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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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决算表(项目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决算表(资金来源表)

(十二)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麻江县城西社区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网格管理服务站、网格的工作效能、服务水平、行为作风、考勤奖惩等实施检查监督、绩效考评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配合做好行政职能部门的派驻和延伸服务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督促两个网格站做好网格站内各类数据、台账的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推进落实“三到社区”改革,以“两园建设”为主题,以“五大创优”工程为载体,以提升服务、凝聚人心、构建和谐”为总要求,以探索建立新型城镇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推进城镇社区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网格化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中心有社会服务办公室、综合服务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下设城江、群英两个网格工作站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人员单位构成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23人,在职22人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公益性岗位27人,村组干31人。

第二部分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8.91万元,2017年相比,减少690.17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支减少项目收支减少。  

(二)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05万元,占78.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99万元,占21.49%。

(三)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3万元,占71.56%;项目支出91.54万元,占28.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46.6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8.03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支减少项目收支减少

(五)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28.03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3.78万元,占1.53%公共组织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类)197.51万元,占80.09 %。住房保障支出(类)32.53万元,占13.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9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90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他收支出增加。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0.29万元,增加6.8%。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4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53万元,减少33.7%,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1%。

(六)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90万元、津贴补贴20.82万元、奖金15.24万元、绩效工资31.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89万元、住房公积金22.04万元、购房补贴10.49万元。公用经费 3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0万元、印刷费3.9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电费1.95万元、邮电费3.26万元、差旅费3.78万元、租赁费1.26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9.05万元、专用材料费0.55万元、劳务费0.46万元、业务委托费8.84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

(七)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05万元,比上年上升7.32万元,增加80.8%,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发生水灾,安排居民住宿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社区建设等相关服务工作工作所需使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9.05万元。具体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开展等接待事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非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0元,占100%。本年支出6.6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申报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万元,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工程类采购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0%,节药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总额51.15万元,比上年减少30.40万元,下降32.28%。其中:固定资产13.11万元,比上年增加 6.33万元,增长93.36 %,其分布情况是:

1)房屋面积150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5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其他固定资产23件,价值 13.11 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我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一是明确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二是明确各项资金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中心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度部门运转,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充分应用2018年度评价结果。  

(二)部门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背景资料

  中心现有事业编制23人,在职22人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公益性岗位27人,村组干31人。

(2)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人员经费206.63万元。公用经费3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3.9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3.26万元、差旅费3.78万元、租赁费1.26万元、会议费0.91万元、专用材料费0.55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9.05万元、劳务费0.46万元、业务委托费8.84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1.16万元。

(3)项目政策依据。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控制数的通知》(麻财行【201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工资按月发放、办公室及归口管理部门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为确保工资按月发放、办公室及归口管理部门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1)为确保工资按月发放、办公室及归口管理部门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资金管理情况。按月拨付工资,按月拨付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

4、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1)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完整性。

(2)评价结果。

城西社区服务中心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对预算绩效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城西社区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来源:麻江县城西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刘翠竹编辑: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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